-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7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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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12-24 22:19 - 名称:
中共江村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江村镇推行“树根”工作法领导小组的 通 知 - 文号:
江发[2015]30号
中共江村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江村镇推行“树根”工作法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镇直机关党支部:
为推行“树根”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江村镇推行“树根”工作法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杨丽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天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
朱万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黄兴华(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宣统委员)
陈 纯(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黄 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副镇长,)
黄卫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智秀(人大副主席)
周 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卢嶷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
郑元武(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岚(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环保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万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另从党政办抽调1人,专门负责协调、资料归档,办公地点设镇党政办公室。
中共江村镇委员会
主题词: 机构设置 “树根”工作法△ 领导小组 通 知
江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