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江村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20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6-12-28 21:28
    • 名称:关于印发《江村镇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江村镇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江村镇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江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职业病危害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江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认真总结我镇前几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着重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矿山开采、制鞋、木质家具及竹木制品生产、电力生产等 5个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上述5个行业(领域)的企业达到“六个100%”,即100%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00%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00%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100%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职业监护档案;100%为劳动者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且工作现场的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100%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齐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作业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江村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蒋文博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胡文跃任副组长,刘晓岚、蒋双宁及各驻村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公室。

      三、整治内容

      (一)职业卫生管理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告、公布、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5、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告知卡、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前期预防

      7、按规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或变更申报。

      8、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工程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9、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严格分开。

      10、更衣间、洗漱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配套设施齐全。

      (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

      11、工作场所配有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防护设施,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12、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动员部署阶段。

     镇安监站会同卫生院做好宣传发动,完成对本辖区内列入整治企业的类型、从业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填报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全面自查阶段

      在这一阶段,督促辖内列入今年专项整治的用人单位,对照国家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

      第三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

      在这一阶段,各相关用人单位对在自查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认真进行整改。

      对本地列入整治的相关用人单位要逐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整治不力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罚。组织力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回头看”阶段。

      组织各相关用人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验收总结阶段

      11月15日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列入今年整治的相关用人单位逐一复查验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且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必须责令其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停业整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镇安监站在11月25 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关机构,抽调人员专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相关单位的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要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定2-3家企业作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岗位,着重对防尘防毒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进行整治。

    (四)严格标准,强化督导。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和监管,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性效果。

     

    附件:江村镇2016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江村镇2016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行业

    类别

    企业

    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