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17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12-28 21:20 - 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文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村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 △ 通知
江村镇党政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印发
(共印30份)
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永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安〔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活动
1、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在单位周边、村主要出入口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横幅标语;在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宣传片及安全警示教育片;重点企业要在主要活动区域、厂房车间内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橱窗、黑板报等载体宣传安全理念以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2、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邀请市安全生产宣讲团,集中宣讲,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做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促进依法治安。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图片展览、防护产品使用咨询、有奖答题等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分析,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
5、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在本行业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简单有效的应急演练,邀请媒体参加演练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全面提高全社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6、开展安全文化主题阵地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安全文化基础建设工程,在重点村、学校、机关、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安全宣传牌、校园安全文化墙、板报等基础工程建设活动。打造现代媒体和媒介宣传平台,依托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平台,开展安全公益短信发送活动。
7、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五、组织机构
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蒋文博同志任主任,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胡文跃副主任,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早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镇安委会将组织督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适时进行督导,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收集整理有关视文字资料,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