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1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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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12-28 21:24 - 名称:
关于印发《江村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江村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年 活动方案 通知
江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江村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2016〕4号)和《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安〔2016〕5号)、《双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双牌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双安〔2016〕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2016年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零事故”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江村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
总顾问:杨丽军 镇党委书记
组 长:蒋文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文跃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 员:刘晓岚 工交药监安全监管中心主任
蒋双宁 工交药监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人员
蒋宏春 派出所所长
李和辉 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蒋双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调度、资料汇总、情况通报。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三个转变。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突出事故预防,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实现源头治本。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转变,坚持计划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推进由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定责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监员的真正归位。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监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规范检查具体内容,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切实加强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计划执法的业务指导。
(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质量考评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建立和实行“一厂一档、一次监督检查一档”制度。
(四)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等措施。规范专项检查,建立和实行“四有六查”机制,即:有方案、有内容、有目标、有责任,企业自查、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政府抽查、动态暗查、重点督查,杜绝监督检查的随意性、盲目性。
(五)强化安全监管基础保障。全面摸清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条件成熟时,建立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分专题的监管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监管能力。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廉洁安监”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良好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六)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定期集中在短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平台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各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建章建制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镇直安全监管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集中推进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月调度一次信息,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镇安监站要定期向县安监部门上报“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镇直安全监管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年底将进行总结考核和情况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督导监管工作。各单位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要加强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基层领导和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法守规生产经营的意识。
三要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开展,精心组织,积极调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年”活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镇党委将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