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19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双牌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2022-09-06 11:55 - 名称:
公告 -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规定,拟对下列109名机动车驾驶人(名单附后)依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听证,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二二年九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