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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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92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1-05 12:45
    • 名称: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 文号: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县级领导挂牌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双安〔2015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整治双牌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非校车接送学生、超载问题突出以及部分学校出口主公路没有设置减速带,无学生出入警示牌,斑马线等问题,经队务会研究,决定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校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所有校车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审查,对所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运行行了进行排查整治,全面确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校园周边标志标线健全,校车运行行路无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和幼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邓知才任组长,政委蒋捍东,副大队长王焕胜、卿辉、芮昌华、严正,纪检员周安秀,副政委雷明任副组长,大队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宣股,由卿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璋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积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校车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校车运营单位是否经过审批;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申请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将校车标牌交回原核发单位;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校车标牌上载明的本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超过有效期。

    3、校车是否按照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是否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校车是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取用方便、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大审查,确保不漏一人。

    1、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逐一进行审查,对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及时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

    2、对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要按照“清零”行动的要求,责令限期接受处理。

    (三)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依法从严处理。

    1、各中队要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调整勤务,加强巡逻检查,通过设置执勤点和护学岗,严肃查处校车超员、非法改装、不按核定线路行驶、拼装或者报废车接送学生、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对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将车辆号牌、车辆所有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查获单位、处理结果及整改意见等列表向车辆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抄送。

    (四)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确保学校交通安全。

    1积极会同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登记,明确整改部门,整改期限,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要作为需要率先整改的路段,限期整改到位。

    2、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对标志标线不健全的,要严格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标线,切实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保障学生出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实行挂牌交办,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股室、中队要高度重视,把重大安全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进一步认真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要加强与教育、交通、安监、公安巡警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信息上报,落实责任。大队领导、各股、室、中队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9月底前上报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0月底前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1220日前 上报整治完成及验收情况。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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