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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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418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7-09 11:19
    • 名称: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

        2019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永教通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2019年我中小学校暑假工作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和开学。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我县定于2019年7月5日放暑假;基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耽误课时等原因,高中定于7月12日放暑假,下学期定于9月1日学生报到。高一新生可提前报到参加军训,军训安排在8月中旬进行,但不得上文化课。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或提前放假和开学。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在放假前,学校要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建立家校安全提醒机制,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和监护职责。暑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和学生外出活动。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对校舍、生活用房、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三、切实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暑假前,各校要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讲座、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要突出“不擅自下水游泳”、“遇险不盲目下水施救,切莫手拉手施救”两个重点,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暑假期间,各校要利用微信、短信、家校沟通工具等发送防溺水安全警示信息和组织家访,提醒家长和监护人履行好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让所有学生都能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按照“六个不”的要求约束自己,远离危险行为。要全面推广“乡镇组织、村委主持、教师主讲”的家长会模式,将家长会开到村里去,增强工作实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牌和开展巡查,同时通过“村村响”广播、播放宣传片、流动车巡回宣传、发动志愿者参与宣传和劝导等多种形式宣讲防溺水知识。

    四、科学安排学生暑期生活。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合理布置学生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引导家长尊重学生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五、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9〕12号)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校不得组织学生在暑假期间成建制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中小学在职教师要坚决抵制各类有偿补课行为。教育局将加大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

    、积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要广泛开展“大家访”和“六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新学期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户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要不断加快城区学位建设,有序扩大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要根据学校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提前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计划、教材到位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学校行政人员一般提前一周集中研究新学期工作,全体教师一般提前3天集中,进行集体学习、备课等工作。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课程表、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双牌县教育局
    2019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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