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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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321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0-02-10 14:52
    • 名称:双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冠状疫情防护期间恢复城市公交、客运班线、水运船舶营运的实施方案
    • 文号: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冠状疫情防护期间恢复城市公交、客运班线、水运船舶营运的实施方案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冠状疫情防护期间恢复城市公交、客运班线、水运船舶营运的实施方案

    一、恢复营运的时间:2月9日

    二、恢复营运的线路及具体要求

    1.城市公交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确定投放的车辆和班次;

    ②控制旅客数量,确保乘客分散就坐,自觉隔离;

    ③根据复工企业员工的数量,可以实行企业包车。

    ④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2.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由双牌汽车站与运输业主共同确定投入车辆及班次;

    ②每个班次确保旅客能分散就坐;

    ③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3.水上客运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由运输企业业主确定投入船舶的数量与班次;

    ②每个班次确保旅客能分散就坐;

    ③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三、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严格执行乘客实名制售票、检票、乘车制度;客运班车一律进站统一发班,严禁站外上、下客。

    2.所有客运站场、码头每日早、中、晚全面消毒一次。由营运公司负责消毒,渡船由业主负责消毒。

    3.站场、码头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要加强自身保护,保证健康上岗,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4.农村客运班线和水上客渡船实行定点上车上船,定点检测。定点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5.所有乘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船、渡船的乘客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自觉隔离分散就坐,服从司乘人员的安排。凡不佩戴口罩、不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发现有咳嗽、发热、胸闷、乏力等现象的,一律不准进站、进码头上车、上船,并立即向卫健部门报告,卫健局电话0746-7723665。

    四、加强督查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各班线营运的车辆进行督查,各督察组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督查,让各项措施务必落实落细。

    第一片:县城往北(含公交车)

    第一督查    组长:张辉光     

    成员:郑诚、黄鹏、秦跃国、

    第二片:潇水大桥河东

    第二督察    组长:陈月凤      

    成员:陈晓平、蒋鹏、周获

    第三片:县城往南

    第三督察    组长:唐勇军      

    成员:李安、王海军、尹建国

    第四片:水上客运

    第四督察    组长:奉顺宝      

    成员:赵军、袁红华、黄满合

    五、督查内容

    1.营运车辆、船舶的消毒情况;

    2.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戴口罩情况;

    3.定点上下旅客的疫情防控情况(定点疫情防控由乡镇负责);

    4.站场、码头体温检测情况。

    六、处罚措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营运车辆、船舶未按规定消毒的;

    2.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未戴口罩的;

    3.站场外旅客下车逃避体温检测的;

    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第一次责令营运单位或责任人整改,并对驾驶员和体温检测员分别处罚600元。

    2.该次班车停运。

    3.报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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