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32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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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0-02-10 14:52 - 名称: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冠状疫情防护期间恢复城市公交、客运班线、水运船舶营运的实施方案 - 文号: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冠状疫情防护期间恢复城市公交、客运班线、水运船舶营运的实施方案
一、恢复营运的时间:2月9日
二、恢复营运的线路及具体要求
1.城市公交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确定投放的车辆和班次;
②控制旅客数量,确保乘客分散就坐,自觉隔离;
③根据复工企业员工的数量,可以实行企业包车。
④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2.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由双牌汽车站与运输业主共同确定投入车辆及班次;
②每个班次确保旅客能分散就坐;
③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3.水上客运
①根据客流量的大小,由运输企业业主确定投入船舶的数量与班次;
②每个班次确保旅客能分散就坐;
③每营运一趟,必须消毒一次。
三、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严格执行乘客实名制售票、检票、乘车制度;客运班车一律进站统一发班,严禁站外上、下客。
2.所有客运站场、码头每日早、中、晚全面消毒一次。由营运公司负责消毒,渡船由业主负责消毒。
3.站场、码头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要加强自身保护,保证健康上岗,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4.农村客运班线和水上客渡船实行定点上车上船,定点检测。定点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5.所有乘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船、渡船的乘客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自觉隔离分散就坐,服从司乘人员的安排。凡不佩戴口罩、不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发现有咳嗽、发热、胸闷、乏力等现象的,一律不准进站、进码头上车、上船,并立即向卫健部门报告,卫健局电话0746-7723665。
四、加强督查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各班线营运的车辆进行督查,各督察组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督查,让各项措施务必落实落细。
第一片:县城往北(含公交车)
第一督查组: 组长:张辉光
成员:郑诚、黄鹏、秦跃国、
第二片:潇水大桥河东
第二督察组: 组长:陈月凤
成员:陈晓平、蒋鹏、周获
第三片:县城往南
第三督察组: 组长:唐勇军
成员:李安、王海军、尹建国
第四片:水上客运
第四督察组: 组长:奉顺宝
成员:赵军、袁红华、黄满合
五、督查内容
1.营运车辆、船舶的消毒情况;
2.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戴口罩情况;
3.定点上下旅客的疫情防控情况(定点疫情防控由乡镇负责);
4.站场、码头体温检测情况。
六、处罚措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营运车辆、船舶未按规定消毒的;
2.工作人员、司乘人员未戴口罩的;
3.站场外旅客下车逃避体温检测的;
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第一次责令营运单位或责任人整改,并对驾驶员和体温检测员分别处罚600元。
2.该次班车停运。
3.报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