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56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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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5-07-16 16:00 - 名称:
2024年度双牌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方案 - 文号:
2024年度双牌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方案
为深入贯彻农村道路客运和巡游出租汽车费改税补助资金以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管理, 结合我县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运营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营运车辆的运力、营运时间、安全管理和北斗系统的应用等因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127号)、《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永财建函[2025]12号)、《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客运补贴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永交函[2024]2号),对我县3类补贴共计:125.4万元,分别是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78.47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出租车司机费改税补贴资金)15.55万元,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贴31.38万元(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贴22.58万元与预拨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8.8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助,补助对象为符合运营要求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含由农村道路客运改造为城乡公交的车辆经营者)。
(二)巡游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补贴对象为符合运营要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驾驶员。
(三)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运营补贴,补贴对象为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
二、补贴条件
(一)农村道路客运。必须是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者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经营企业或个人。营运线路应具有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四类客运班线许可证明。营运车辆应具有县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并年审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审验合格的《道路运输证》;
(二)城市公交新能源运营。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合法经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承担老年人等优惠群体优惠出行等公益责任。营运车辆必须具有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核审定为“公交客运”且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
(三)巡游出租客运。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车辆数量在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范围内,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车辆必须有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并年审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县级或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审验合格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具有顶灯、计价器等运营设施。
三、补贴发放程序
1、严格把关,执行层层审核制度,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真正做到准确无误,无社会反响。
2、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由县交通运输局对补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并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举报、投诉,制作补贴发放表上报到县财政局审核发放。
3、补贴发放执行“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实际经营者提供的(一卡通)农村信用社账号,统一由县财政局按照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实际经营者(一卡通)农村信用社账号,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核准后拨付补贴款。在车辆所有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两者若发生矛盾,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调解。
四、实际补贴资金核算情况
1、双牌县农村客运费改税补贴车辆申报84台,总座位数2049座,经核算系数座位为845座。系数座位计算方法:实际运营天数/360天*座位数*贫困县系数,51个贫困县的系数为1.1,最大值为车辆座位数*1.1(四舍五入取整数)。根据湘财预[2025]127号文件,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为78.47万元,发放标准928元/每座位系数,实际发放784160元,结存资金540元暂存县财政局。
2、双牌县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车辆申报30台,根据系数车辆数计算办法:实际运营天数/360天,最大值为1,(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系数进行核算补贴。根据湘财预[2025]127号文件,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总额为15.55万元,发放车辆总数为30台,系数车辆数为28.19,实际发放补助资金155500元。
3、双牌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车辆申报20台,根据车辆综合系数计算办法:折算标台数*折算运行里程系数*折算运营月份系数,(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标台数:8米≤车长<10米=1标台,车长<8米=0.7标台,车长≥10米=1.3标台),根据系数进行核算补贴。根据湘财预[2025]127号文件,新能源公交车补助资金总额为22.58万元与永财建函[2025]12号文件,预拨2024年新能源公交车补助资金总额为8.8万元,总计新能源公交车补助资金总额为31.38万元。发放车辆总数为20台,车辆综合系数为21.80,实际发放补贴资金313800元。
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计125.4万元,实际发放1253460元,结存540元,结存资金后期统筹使用。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