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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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01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4-20 16:06
    • 名称:内设机构组成
    • 文号:
    内设机构组成

    内设机构

    县科技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处理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信访、档案、统计、印章、学习、宣传、计划生育、精准扶贫、信访维稳、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接待和重要经贸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牵头拟订规范性文件和措施。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各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等。

    (二)政工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商务促进政策的调研、协调;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及综合;负责全县商务信息工作。

    负责全县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协助和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有关应诉调查工作,做好全市企业贸易救助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应当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经信委提供政务信息。组织工业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并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业系统行业规定制度,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四)科学技术股

    1、拟定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与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拟定科技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承担本部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组织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技术市场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研究提出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研发经费审核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技术市场发展基金筹措与管理、技术市场统计分析与综合调研等工作,推动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设。

     2、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审核有关科研机关的组建和调整;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县科普计划;牵头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全县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负责省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推动科普理论研究与科普创作;发展与县外科技和交流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和组织实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项目;发展申报有关科技团组出访及境内外国际科技学术交流;指导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国外技术、信息、智力引进和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引进项目的论证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发展产学研结合创新和科技招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有关计划,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组织开展科技管理培训。

    3、负责国家和省级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电子信息技术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等科技计划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负责全县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申报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知识产权股

        1、拟定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的知识产权试点、软科学研究、专利资助、专利启动实施和专利申请统计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研究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指导监督权全县专利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组织实施全县专利奖评审与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2、负责受理侵权专利纠纷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侵权专利纠纷做出处理,依法调处专利纠纷;依法查处假冒专利;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双打”工作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制定重大专利纠纷案件的报告制度;为司法机关提供涉及专利案件的司法鉴定意见;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中法律维权、援助、咨询工作。

    (六)内贸股(加挂市场运行调节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办公室和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性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盐业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宏观指导酒类流通相关工作;实施分类管理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拟定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性建议和意见;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组织拟定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汽车报废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承担全县商贸物流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发展目标、行业规划和措施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定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医药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七)外资外贸股(加挂外商投资代理中心牌子)

    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经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负责协调外贸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组织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的进口计划;负责全县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服务对外承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全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全县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联系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有关应诉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全县企业贸易救济及公平 的相关应对工作;承担全县有关世贸组织和东盟商务相关事务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管理产业转移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专题招商活动;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对全县加工贸易进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

    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对外招商活动的规划审批和指导协调,组织和参与各级招商活动;提出全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意见建议;推出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定期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负责调度考核全县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审核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包括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等);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办理;参与协调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受理、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联系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联检。

    (八)粮食调控与统计股

    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指导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工作;承担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军粮供应企业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承担全县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九)粮食行业发展股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指导粮食行业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和加工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经济运行监测室(加挂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新型工业化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牟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园区建设。

    (十一)科技、节能与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县企事业科技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广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参与拟订能源儿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稀土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省、市、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资金安排预算。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十二)交通协调和消费品工业办公室

    调度分析全县铁路、公路、水运、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资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事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措施;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措施;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爱、省、市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十三)电子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办公室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上;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网络基础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核、上报及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及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定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十四)装备工业和军民融合推进办公室

    指导通用机械、汽车制造、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县船舶设计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制定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全县军工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落实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综合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国防科技工作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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