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878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2024-11-05 09:20 - 名称:
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文号: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及种养大户: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引领作用,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2024年度双牌县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围绕我县“以竹代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主要包括农业高效种植、养殖、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污染防治技术)等产业领域。近两年来引进、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且具有产业发展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产生明显的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主要支持围绕实施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效统筹科技要素资源,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人才、信息等结合,优先支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的建设机构。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1)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林)场及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组织;
(2)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双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4)环保节能达标;
(5)近三年没有因安全生产、税务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处罚;
(6)科技创新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受托开展服务的服务机构需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在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中技术交易类的单位,技术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已承担中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单位,项目到期而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2)申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曾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已获得补助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3)近三年内获得县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4)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写出申请,项目所在村、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科工信局304室,初审合格后,会同县财政局实地考察,经评审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县科工信局科技股 0746-7721820
联系人:唐强 电话:0746-7723679 邮箱:spxjjwyh@126.com
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