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泷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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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80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2 15:31
    • 名称:中共泷泊镇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芙蓉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设置和任命新建立党组织支部委员职务的通知
    • 文号:
    中共泷泊镇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芙蓉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设置和任命新建立党组织支部委员职务的通知


    中共泷泊镇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芙蓉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设置和

    任命新建立党组织支部委员职务的通知

     

    芙蓉社区、林峰社区、阳明社区党支部:

    你们支部报来的请求调整党支部设置和任命新设立党组织支部委员职务的请示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撤销芙蓉社区党支部、林峰社区党支部和阳明社区党支部,建立芙蓉社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林峰社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阳明社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同时任命:唐心军同志担任芙蓉社区第一党支部书记,唐三玲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黄玉姣同志为宣统委员;唐心军同志兼任芙蓉社区第二党支部书记,李明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卢永权同志为宣统委员。何春艳同志为担任林峰社区第一党支部书记, 陈玲 君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何莲凤同志为宣统委员;何春艳同志兼任林峰社区第二党支部书记,唐冬生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甘仕柏同志为宣统委员。唐干新同志担任阳明社区第一党支部书记,吕芳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田慧英同志为宣统委员;唐干新同志兼任阳明社区第二党支部书记,蒋楚华同志为组织纪检委员,唐明解同志为宣统委员。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按程序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201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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