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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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00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9-15 11:02
    • 名称:关于印发《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林字2017﹞124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

    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站:

    根据《永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林字2017﹞114号)精神,县林业局制定了《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双牌县林业局

     2017年9月5日  




    双牌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湘林办种2017﹞2号)、《2017年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永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林字2017﹞114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决定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忠光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胡湘春、资源林政法规股股长唐渊华、种苗站站长罗文波任副组长的全县林业行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局办公室、资源林政法规股、种苗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种苗站,由罗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统筹协调和信息公开工作。

    资源林政法规股:负责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苗和林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和总结报送工作,负责林产品质量抽查及监管相关工作。

    种苗站: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撑和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即:“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工作和负责种苗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管相关工作及打击侵权假冒的日常工作。以及林业知识产权和新品种权的保护相关工作。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商品、制售侵权林木种子种苗、侵犯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和林产品行为,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情况,组织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端齐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责任单位:资源林政法规股)。

    2、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责任单位:种苗站)

    3、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和林业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依法处理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种苗站)

    4、加强林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林产品质量抽查,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线上线下林产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资源林政法规股)

    5、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搞好“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案件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统作用。(责任单位:资源林政法规股)

    6、做好信息报送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⑴ 按月报送立案、结案数据和工作信息,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者发生的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11月底上报年终工作总结。(责任单位:种苗站);⑵ 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在县林业局网站公开,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2、密切配合,严格执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涉及到科研、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多个环节,牵涉到多个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林业系统内部以及林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格执法,及时查处侵权假冒行为。

    3、准确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实行按月报送立案、结案数据和工作信息,所报立案和结案数据必须与资源林政法规股上报的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及“两法衔接”平台数据一致。从2017年9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上月底的累计数据(详见附件)和上月的工作动态及综合类信息(9月情况补报);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者发生的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明确信息的时效性;涉密信息通过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并标明密级;11月15日前上报年终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问题难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以及成效。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统一归口县林业局种苗站上报市林业局及县打击侵权和假冒工作领导小组。

    人:罗文波

    联系电话:13974698563

    QQ号:601998532

     

    附件:1、林业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2、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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