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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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3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2-14 09:46
    • 名称:双牌县民政局关于推进“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双牌县民政局关于推进“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双民发[2015]29

     

    双牌县民政局

    关于推进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城乡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414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办发〔201413号)精神,现根据局机关业务股室联责制订“三社联动”试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形成以“三社联动”为主体形式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区服务创新、提高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将试点社区创建成为“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机制好、风尚好”的幸福社区。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实验阶段(20158月—12月)

        1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实施“三社联动”计划,初步建立起“三社联动”运行模式。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61月—2月)

    着力在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和总结经验上下功夫,形成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群众满意的“三社联动”运行模式,为全面推广“三社联动”积累经验。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试点社区

        试点社区的遴选条件: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并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社区自有工作用房且标准较高,社区工作、群众基础及周边环境卫生较好,地名标牌等公益性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社区辖区内街巷分明等。

    指导股室:基层政权股

       (二)夯实基层基础

        1、科学划分社区网格。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对接、方便群众”的原则要求,一般依据社区实有人口状况、街巷结构、楼栋布局,并兼顾居民的认同度、便于服务管理等因素,原则上以300户或 1000人左右为标准,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对自成体系、“单门独院”、物管健全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单独设立一个网格,超过300户或1000人规模的,由小区物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网格内再予分片管理。

    指导股室:区划地名办

        2、重建社区组织体系。重新构建“两委三站”的社区组织架构,即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综治信访维稳站和网格管理站为支撑的整体架构,明确职责分工。

        3、完善地名标牌设置。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抓紧完善社区辖内的路、街、巷牌设置;9月底前完成清理、筛查和完善栋、门、单元牌等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同时及时跟进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配套完成地名规划和标牌设置。

    指导股室:地名办

        4、推行“四议两公开”。督促指导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事务“四议两公开”的决策听证、监督评议制度,深入实施社区居民自治,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指导股室:基层政权股

       (三)建立运行机制

    1、建立导向机制。对处于萌芽期或初创期、群众需求多、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通过提供场地、资金、能力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入驻,促进社会组织合作发展。重点发展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文化体育和自治维权等五类基本型社区社会组织,各类发展一支以上。

        2、规范登记管理。一是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加快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对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协助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统一备案。同时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对于停滞活动两年以上,组织不健全的社区社会组织,及时进行注销登记或备案。

    指导股室:民间组织管理股

        3、创新评价方式。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认定机制,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获得 3A 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获得 4A 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检程序。被评定为等级社会组织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指导股室:民间组织管理股

        4、探索公益创投。探索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立项目征集、论证、采购、评价等工作规范。通过政府采购或特定委托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组织协同、公民参与相结合,建立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

    指导股室: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股

       (四)加强队伍建设

        1、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养老机构、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矫正、残障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设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展社工服务。

    指导股室:办公室

        2、加强社工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制度,开展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社工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普及培训,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指导股室:办公室

      

    (五)实施“三社联动”

        1、项目制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本级财政提供的扶持资金额度,拟订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服务的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申报。社区在广泛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居民群众服务需求,拟订惠民政策落实计划、公益创投项目执行计划或公益事业发展计划等“三社联动”帮扶项目,经提交社区居民听证、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张榜公示后,向县民政局申报。

        3、项目公示。县民政局将社区申报的公益创投项目向社会公示。相关社会组织根据公示的公益创投项目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部门申报项目实施计划书。

        4、项目认定。县民政局按照择优的遴选原则,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书进行评审,确定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计划书的建议和意见。

        5、项目实施。社会组织根据县民政局、专家学者和社区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计划书并交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在社区的组织、引导和协助下,积极组织社工人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并作好活动记录。

        6、项目监督。社会组织在组织实施项目计划书时,社区要跟踪监督并作好活动记录的备份。社区居民群众可随时向社区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县民政局强化监督。对监督中发现指出的问题及居民群众反映举报事项,社会组织要及时予以纠正。

        7、验收评估。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完毕,社会组织要及时申请验收。县民政局根据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计划书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验收评估。未通过验收评估的,由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再行实施直至通过。

        8、资金拨付。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由县民政局对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实行分期直接拨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三社联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文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德铭任副组长,基层政权股、民间组织管理股与办公室为成员单位。

        2、保障试点经费。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和本级财政投入,并妥善安排适当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公益创投项目。同时对年初有计划、活动影响大、居民反映好、考核效果佳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3、加强督促检查。逐级建立健全“三社联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工作督促、业务指导、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考核和验收评估。

    4、培育宣传典型。要注重总结和挖掘“三社联动”的成功经验。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在幸福社区创建中的意义和作用,系统宣传社工理念,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为推动“三社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5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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