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19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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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0-05-07 17:18 - 名称:
2018年双牌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 文号:
第一部分 双牌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双牌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双牌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双牌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参与推进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三)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负责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集中供养和短期疗养服务 ;开展由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由医院承担的医疗轮养和医疗巡诊活动;负责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伤残等民政部门评残人员的等级医学鉴定的调查核实、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开展经常性双拥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调处军民矛盾纠纷。
(四)负责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救灾减灾工作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灾情;承办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六)负责扶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审查上报老区扶贫开发项目,监管全县老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建设,组织开展老区调研、宣传、争取政策支持,负责组织老区人员生产技能培训。
(七)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八)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婚姻登记服务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管理;督促指导本辖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一)负责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负责县辖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
(十二)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孤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监督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十三)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县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十五)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募捐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加挂政工法制股、规划财务股牌子)2、优抚安置股(加挂双拥办牌子)3、救灾救济股(加挂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区办,挂婚姻登记处牌子)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6、社会救助股(特困人员供养股,加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双牌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即双牌县民政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75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3.35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计4514.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3731.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4.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工资福利支出396.94万元,占9.93%;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6万元,占4.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1.47万元,占85.83%;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占0.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37%。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15.76万元,下降4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占4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占5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5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共24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6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下降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5万元,下降61.59%。
具体原因如下:主要是厉行节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㈡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㈢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使社会公众也来了解支持绩效管理工作。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建设。提请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法制手段,一是增加有关强调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二是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3.发挥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制度,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公开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及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5、预算绩效评价
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金额为45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6万元,项目支出4035.49万元。
(四)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566.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5.22万元。
(五)本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实际采购货物4.56万元。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四部分 双牌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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