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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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885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4-10-22 14:36
    • 名称:关于《关于双牌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关于双牌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双牌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1月2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双牌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周孝华

      话(传  真):0731-7723512

      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编:425200

      箱:spdmc8050@sina.com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关于双牌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就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

    1.县城禁烧区:东至双牌五一桥、南至断桥公租房、城南加油站、西至永山公园、北至双牌县委党校。

    2.乡镇禁烧区:城镇规划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1公里范围内部分村组区域:

    洛湛铁路途径:全家州村、红福田村、五里牌村、人民洞村、佑里村、青龙洞社区、大路口村、良村、城关村、义村、观文口村、尚仁里村、卿家巷村、牟江村、文塔村、双井村、花坪村、大江口村、理家坪村。

    高速G55途径:金星村、大河江村、中兴村、探花村、新和村、新院子村、桐子坳村、麻江村、黄江源村。

    国道G207途径:全家州村、红福田村、五里牌村、人民洞村、佑里村、青龙洞社区、大路口村、良村、城关村、义村、观文口村、九甲村、尚仁里村、卿家巷村、单江村、河源村、打鼓坪村(永岚产业园除外)。  

    省道S343途径:阳明山村、白水岭村、横江源村、大和田村、双河村、五星岭村、霞灯村、白沙江村、永江村、朝阳庵村、何家洞村、贤源村、蔡里口村。

    省道S230途径:金星村、大河江村、中兴村、探花村、新和村、新院子村、桐子坳村、白水岭村、廖家村、麻江村、黄江源村、荷叶塘村。

    3.全县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林地所在区域及林缘300米范围内的。

    4.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在禁烧区域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水稻、油菜、棉花、玉米等农作物产生的秸秆,下同)。

    二、限烧区范围

    秸秆禁烧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属于限烧区。

    在限烧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发布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其他时段分区域组织有序焚烧。

    三、违反本规定,在禁烧区域范围内以及限烧区的禁烧时段内,进行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通告》(双政函〔2020〕49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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