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设置2个,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和防灾减灾科(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
直属业务单位设置3个,分别为气象台、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服务中心(防雷所)、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