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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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770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5-07-02 09:34
    • 名称:2025年度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及局属机构职能
    • 文号:
    2025年度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及局属机构职能


    一、人社局职责

    1.贯彻执行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障资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录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担重点民生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所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业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领导讲话稿及重要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的承办汇总;负责上传下达、文电办理、机要保密;负责宣传工作,公众号“双牌人社”的信息排版发布和管理维护;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值班巡逻、各类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开展跑项争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及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的报账工作;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负责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承办财税建设、会计核算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务政工室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统战、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互联网+监督”、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局系统绩效评估、执行力考核、计生、青年妇女工作等事项;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工会政策,组织各类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勤技能岗位考试、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招才引智、流动调配、职称评定、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县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事业编制人员个人考核和平时考核、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援藏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对人员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管理流动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职业能力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事项,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开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全县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组织实施“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评审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法规信访股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局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公益诉讼、工伤受理认定等相关工作;处理局系统综治维稳事件、办理来信来访、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劳动关系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监察股)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特殊工时、劳动用工备案、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劳务派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依法监督建设单位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款专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承办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全双牌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双牌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七)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等工资福利工作等事项。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审核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全县机关福利费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职能,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等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城镇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下同)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县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参与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组织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管理和承担全县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初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相关资料,并呈报市局。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

    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措施的建设和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表彰奖励股

    承担有关表彰奖励、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等职责。综合掌握全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全县重点民生实事。承办局系统绩效考核、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属机构7个

    (一)信息中心

    负责政务公开、系统内宣传、社保卡管理、网络维护、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受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仲裁庭,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考试院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拟定全县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承担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统筹范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参保单位费率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伤残工亡待遇审核,长期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发放及生存认证,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结算工作;负责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新增工伤医疗协议机构确定,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结算,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时上报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有:参与制定组织实施全县就业服务发展规划,为指导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相关服务;承担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失业与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承担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各类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承担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提供培训服务。承办县直企事业等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县就业失业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就业和失业信息监测及失业预警工作;承办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受理、调查核实、发放、回收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全县创业担保贷款调度、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承办全县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报、复核、汇总;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县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服务管理;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为县本级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见习援助、职业规划等就业扶持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出、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整理、查(借)阅、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经办服务保障;为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指导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关键信息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落实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经办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基金;承担全县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统计计划;拟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待遇稽核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化、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托管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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