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117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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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10-15 09:03 - 名称:
双牌县消费者委员会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消费提示 - 文号:
今年以来,一些以“特供”“专供”“内供”为宣传噱头的白酒,引得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有消费者出于收藏、送礼等心理,愿意花高价购买此类酒品。实际上,这类“特供酒”大多以低价购入普通小酒厂的散装白酒,再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进行“包装”,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以次充好。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双牌县消费者委员会、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认清“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市场上声称“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酒类产品都没有授权,属虚假宣传,是假冒商品。不法商贩低价购入小酒厂的散装白酒,再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转手通过非法渠道以几百元或几千元高价进入市场以次充好,食品安全和质量无法保证,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滋长社会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
二是警惕“特供酒”的宣传陷阱。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高价示人,制造一种档次立升的假象,用以满足部分消费者迷信“特供”的心理,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要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正规专卖店、商超、市场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酒。同时,消费者应注意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购买的是正规产品,并向商家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
四是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举报。“特供酒”不仅撑不起面子,显不了身份,还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假牟利。广大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自觉抵制“特供酒”,发现酒类产品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的标识或广告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热线,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