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120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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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12-26 08:27 - 名称: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 文号: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这一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电子计价秤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坚决遏制使用“鬼秤”等计量违法行为。特公布以下典型案例,以示警示教育!
案例一
双牌县综合大市场旁唐某肉食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9月4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该秤在检定时处于置零状态,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按键单价1显示量值为2.100kg,按键单价2显示量值为2.200kg ,按键单价3显示量值为2.300kg,按键单价4显示量值为2.400kg,按键单价5显示量值为2.500kg,按键单价6恢复最原始数据2.040kg。经双牌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检定,判定为有作弊功能,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1台ACS-30E8电子计价秤;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更换了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案例二
双牌县综合大市场旁蒋某肉食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9月4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该秤在检定时处于置零状态,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按键M1显示量值为2.100kg,按键M2显示量值为2.200kg ,按键M3显示量值为2.300kg,按键M4显示量值为2.400kg,按键M5显示量值为2.500kg,按键M6恢复最原始数据2.040kg。经双牌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检定,判定为有作弊功能,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1台ACS-30电子计价秤;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更换了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案例三
双牌县综合大市场旁某海鲜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9月4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该秤在检定时处于置零状态,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按键M1显示量值为2.105kg,按键M2显示量值为2.205kg ,按键M3显示量值为2.305kg,按键M4显示量值为2.405kg,按键M5显示量值为2.505kg,按键M6恢复最原始数据2.045kg。经双牌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检定,判定为有作弊功能,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1台ACS-30电子计价秤;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更换了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案例四
双牌县综合大市场旁周某鲜肉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9月4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用2kg标准砝码进行检定,该秤在检定时处于置零状态,当放置2kg标准砝码,显示数据为2.000kg,按秤上M1键显示数据为2.100kg,按秤上M2键显示数据为2.200kg ,按秤上M3键显示数据为2.300kg,按秤上M4键显示数据为2.400kg,按秤上M5键显示数据为2.605kg,按秤上M6键显示数据为2.040kg,经双牌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检定,判定为有作弊功能,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1台ACS-30电子计价秤;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更换了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