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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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820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01-29 10:39
    • 名称:《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解读
    • 文号: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解读

    当下,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博弈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正在发生重构。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近年来,各省市纷纷通过地方立法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陆续有天津、上海、海南、山东、江苏等10余个省市出台知识产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了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目前,湖南正在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肩负着迈入创新型省份前列的重要任务,这无疑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湖南当前实际情况看,亟须通过地方立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整体质和运用效益、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改进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基于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和湖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制定《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加强湖南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经深入调研后,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特聘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专家团队,将《条例》定位为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与现行《湖南省专利条例》、拟议中的《湖南省版权条例》等专门法规形成1+N”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为湖南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谱画了蓝图,贡献了“湖南方案”。

    20223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将《条例》纳入当年立法出台计划,并由相关专家组成专班,对标 “三高四新”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需要,开展《条例》起草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紧张有序多轮修改工作,2022926日下午,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条例》顺利审议通过,自202311日起施行。

    《条例》作为湖南省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秉承知识产权全链条理念,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将适用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制度和措施有机融合,很好地回应了湖南的现实问题,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颇具湖南特色和亮点。

    (一)多措并举,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与布局。一是《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导航机制,定期发布导航成果,为区域发展定位、重点产业规划、企业重大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提供指引;同时还规定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引导、支持公益性知识产权导航工具的开发,以促进导航成果服务应用。二是为了提升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条例》对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机制进行了规范,规定对列入科技部门公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目录中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立项前的知识产权评估。三是为了防止财政经费浪费,《条例》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投入的科学技术项目,率先明确应当在知识产权申请前对其技术价值、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四是《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职称评价和职称评聘制度,要求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管理作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放宽职称申报条件。

    (二)优化机制,为知识产权高效转化注入新动力。一是《条例》规定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对职务成果的完成、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分享转化收益的方式、比例或者数额,明确对职务成果的完成、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对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转化的人员,明确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二是《条例》要求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合作;还在金融支持与风险分担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三)多方联动,构建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一是《条例》明确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企业自治与行业自律、公众诚信守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二是《条例》在专利行政裁决、跨部门和跨地区联合执法、线上线下协查机制、技术调查官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湖南制度创新。三是《条例》明确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四是《条例》建立了知识产权快保护、重复侵权行为处理、非正常申请行为查处等制度,特别是对商业秘密、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种业知识产权、展会知识产权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进行了具体规范,突出了湖南特色。四是针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领域,《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推动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保护数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调动多方力量,促使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的构建

    (四)未雨绸缪,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条例》明确规定要完善技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审查,对向境外转移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属于国家规定的安全审查范围的外资并购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审查。二是为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公共财政科技投入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对于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三是建立知识产权领域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突发事件监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并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机制。通过上述制度实现未雨绸缪、管理前移,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精准识别、靶向管理。

    (五)培育品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生力军。《条例》高度重视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法律服务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发展,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机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制度指引,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加强专家库建设,为处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支持。通过培育品牌机构、建立标准规范、构建专家库等一系列措施,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打造知识产权生力军,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条例》的通过,是湖南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件大事,事关知识产权在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发挥。《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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