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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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8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4-29 16:38
    • 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材料
    • 文号: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材料

          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食品经营许可事项

    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

    品经营许可。

          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名称、仓库地址及名称、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发生变化

    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备案。

         申请食品经营变更许可或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变更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仓库地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仓库地址、面积、设

    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使用证明。仓库地址名称

    变化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应当提

    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

    身份证明。

        变更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设备、工

    具清单。

        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供与新的食品经营项目

    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流程图及文字说明;经营项

    目减项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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