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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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658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3-12-26 11:59
    • 名称: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 文号:
    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双牌县司法局对7综合执法领域和县水利局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现将此次案卷评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抽取案卷的范围202211日至2022年1231日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本次评查共抽取案卷39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34件,行政许可案卷5件。本次案卷评查中,双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质量总体水平较高,执法文书较为规范,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主要执法成效

    大部分执法单位能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总体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更加深入。从评查情况来看,各单位能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要求,大部分案卷全过程记录较为完备,音像记录方式应用更加广泛,音像资料入卷更加规范。法制审核作用发挥比较明显,监督把关作用发挥较好。

    (二)裁量权基准适用更加规范。各主要执法单位基本按要求制定发布了本地区本部门的裁量权基准,裁量尺度更加科学统一。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案件占参评案件的比例有了明显提升,相当部分的案卷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进行了明确,执法文书说理更加充分。

    (三)执法程序更加科学民主。大部分案件严格贯彻两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的法律要求。法制审核程序在案件办理中的作用更加突显集体讨论程序适用更加普遍,部分执法单位在一些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也设置了集体讨论环节,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绝大部分案件对当事人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利保障较好,案件办理更加科学民主。

    (四)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大部分执法单位能严格落实执法文书格式的相关要求,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完善。

     三、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卷归档问题。本次评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的行政许可案件资料仍然还是在部门办理许可的系统中进行查阅,未进行纸质档统一装订。

    (二)程序问题。现场核查不规范,个别单位现场核查人员或委托人员没有行政执法资格,不符合实施核查的主体条件。

        四、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适用方面

    1.适用法律不准确。部分单位在处罚决定书中对适用的法律规定表述不清晰不具体。个别单位仍在法律文书中引用已修改的法律条文。

    2.行政处罚种类适用不准确不规范。一是遗漏声誉罚或资格罚。个别案件中,执法机关对应当实施警告处罚的案件并未做出警告的处罚决定未在处罚决定书进行明确是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不准。个别单位未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章的规定的标准计算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确定较为随意。

    3. 裁量权运用不规范。裁量权适用过程不公开部分单位未在处罚决定书中对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情况进行明确,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程序问题

    1.调查取证程序不规范。音像记录记载不规范。大部分执法案卷仍存在照片、视频等音像资料记录要素不全的情况,记录人、记录时间、证明内容等要素均存在不同程序的缺失。

    2.权利告知不规范。一是告知内容不准确。部分案卷仍存在申请听证的时间告知不准确的情况,依然适用《行政处罚法》修改前“三日”的规定。个别案卷在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时,对权利行使的期限告知不明确,建议参考《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部分案卷未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渠道。是听证期限未过(五个工作日)即作出处罚决定。个别案卷依然有在未过听证申请期限的情况下直接做出处罚决定,且未见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听证权利的书面材料。

    3.审核决定程序不规范。审核决定文书不规范。仍然有部分案卷没有制作专门的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意见过于简单,法制审核流于形式。部分案卷中,会议记录部分参与人没有签字。

    4.送达和执行程序不规范。一是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人员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部分案卷的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回证显示系由一名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和一名无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送达,应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送达。是送达回证记载不准。部分案卷送达回证上送达信息记载有误是结案文书记载不规范。部分案卷结案审批文书中记载要素不全,立案时间、处罚内容等要素缺失。四是未依法加处罚款。部分案件中,处罚决定书明确规定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加处罚款,但实际并未加处,也没有对未加处的原因、程序进行记载。是整改情况未复核对于责令整改的案件,部分办案机关未进行现场复核或复核情况未入卷。

    (三)案卷归档问题

    1.目录、备考表等未按规范编写。部分案卷目录要素不全还有的页码填写错误。部分案卷缺乏备考表,或备考表没有签字。

    2.修改内容未进行技术处理。部分案卷中行政机关对打印的笔录内容手动进行了修改,但未见当事人或执法人员签字。

    3.案件未按一案一卷进行装订。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没有按照一案一卷进行装订。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查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是检验行政执法情况,也是规范、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赢优化发展环境持久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查意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要将案件办理质量与对执法人员、执法机关的评价考核科学有机结合,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对具有普遍性、长期性的突出问题,要着重从制度层面进行突破,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指导办案的相关文件,强化部门衔接和部门协助,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集体讨论等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科学民主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权运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执法实际等情况制定完善裁量权基准加强基准的动态修改,尤其要进一步明确免罚、轻罚的适用情形,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的制度功能,切实防止行政处罚忽轻忽重,无序运行。要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对因特殊情况不适用裁量权基准的,应当严格落实批准或审核程序,对适用裁量权基准的,要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

    (三)着眼执法能力提升,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是提升执法能力的关键。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继续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针对性的对基础通用法律知识抓好学习培训,通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对学习的积极性,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双牌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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