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34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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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07-02 11:42 - 名称:
曝光台|精准执法、以案普法,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二) - 文号: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应急管理局从今年以来安全监管“打非治违”执法案例中选取了4例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 双牌县某烟花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基本案情:6月13日,阳明山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双牌县某烟花爆竹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双牌县某烟花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基本案情:6月20日,打鼓坪乡执法人员对双牌县某烟花爆竹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双牌县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基本案情:6月20日,江村镇执法人员对双牌县某烟花爆竹零售店(2家)检查时,发现该2家烟花爆竹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双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