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07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10-08 15:21
    • 名称:关于印发《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双安办〔201816


     

    双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局)、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网信办:

    为严厉打击特种作业操作证造假和网上售假及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双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10


     

    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及《永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永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办〔2018〕56号)精神,县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或无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特种作业领域以下4种行为:

    (一)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三、专项治理行动步骤

    自2018年7月至2018年底,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15日前)

    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域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动员部署本地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摸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特种作业范围,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转包等各类作业队伍)持证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要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转包等各类作业队伍)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对持有假冒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要及时整改,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方式:一是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二是进入湖南省安监局政府网站http://hunansafety.gov.cn,依次点击“办事服务”—“个人安全资格查询”(网页右下角位置);三是关注“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点击“证件查询”相关链接进行查询。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公安、安监、食药工质、科商粮经信、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网信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本行业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域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迎接市安委办的专项督导检查。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局)、工业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摸清本地域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做好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渠道、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造假制假窝点、买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个人使用假冒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活动。

    (三)安监部门负责查处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本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食药工质(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六)经信、住建、食药工质(质监)、交通、水利、城管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详见《特种作业目录范围》)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并在所主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一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五、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局)、工业园、县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加强专项行动统一领导,县安委办成立以县安委办主任李健为组长,各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下设县安监局宣教股。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全面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特种作业岗位设置,逐一查验本单位(含外聘人员)持证人员证书情况,并填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3)、《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信息采集表》(附件4),其中对系统查询不到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信息也要予以填报。同时,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自查自改工作台账,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本地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局)、工业园要加强与县有关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地区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四)严格执法处罚,严厉追究责任。安监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大专项治理期间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查验和处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要依法严肃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域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切实提高行动实效,定期通报本地域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与成效。督导检查可单独进行,也可与集中执法检查合并进行。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工作部署不认真、自查自改走过场、执法检查不严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结合每月组织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各乡镇(局)、工业园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导并通报。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特种作业假冒、无证操作的危害,让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会如何辨识证件真伪。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利用“12350”、“110”等举报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打假”查处结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刑事处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信息报送,总结巩固提高。各乡镇(局)、工业园和县有关部门请于8月18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报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办公室。从8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本地域本行业领域当月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主要做法、成效(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处罚金额、查处窝点、封堵网站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以及《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乡镇)》(附件5)、《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县直部门)》(附件6),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所有材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卢婷,联系电话:7721398,15116560020,邮箱:spajj7721398@163.com。

       

    附件:1.双牌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2.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自查“永州安监”微信操作指引

    3.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管理情况自查表

     4.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信息采集表

     5.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乡镇)

    6.双牌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县

    直部门)

    7.特种作业目录范围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双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