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
3、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双牌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双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各乡镇(管理局)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理局)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双牌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人数32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制3名,事业编制2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双牌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股室:办公室(政工室、财务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行政审批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防灾减灾股、救援救灾股。 双牌县应急管理局设置下列二级机构:双牌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双牌县应急救援中心、双牌县安全生产事务中心、双牌县地震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3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8.6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60.2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39.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7.8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60.25万元,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9.6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4万元,占2.6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75万元,占1.42%;老旧小区改造支出9.55万元,占0.92%;住房公积金支出20.35万元,占1.96%;行政运行支出275.34万元,占26.4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59万元,占12.56%;安全监管支出18万元,占1.73%;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21.79万元,占21.33%;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4.34万元,占2.34%;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70万元,占16.35%;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76万元,占12.2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37.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702.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支出9.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大院绿化改造工程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5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支出等方面;安全监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21.7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等方面;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4.3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方面;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生活困难救助、倒房重建补助等方面;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7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质灾害救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9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06.09%,主要是为达到三保运转经费标准,今年运转经费标准提高,相应运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9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参会人数5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森林防火、防汛演练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培训3次,人数100人,内容为各乡镇执法人员执法系统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各企业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8.4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6.5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5.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8万元,项目支出702.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