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1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9-01 15:27 - 名称:
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文号:
关于双牌县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2016年8月22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 华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我们高度重视,高度负责,抢时间、赶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了审计任务。审计中,按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开展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着眼和着力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经济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发展态势。总体上看,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到位各类财政补助资金13.24亿元,同比增长26%;争取到位政府债券2.5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35亿元,置换债券2.19亿元。
二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支出全面保障,支出达到了10.07亿元,占总支出的73.07%。
三是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编制了政府全口径预算,推进了预算公开。严格规范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安全可控。
(一)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及分析
2015年度账表资料反映,财政收入164,321万元,其中: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9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1,06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4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17万元,上年结余56万元;支出160,363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37,8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900万元,上解支出5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95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58万元,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735万元,为预算的95.88%,同口径增长200.99%;上级补助收入12,139万元,上年结余1,981万元,收入总计38,8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9,5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69%,上解支出27万元,调出资金817万元,支出总计30,376万元(其中已列支出尚未拨付4,634.36万元)。收支两抵,年终结余8,4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合计为:上年结余7,305.94万元;当年收入13,094.65万元,比年初预算11,125.56万元增加1,969.09万元;当年支出11,139.03万元,比年初预算10,067.82万元增加1,071.21万元;当年结余1,955.62万元,年终累计结余9,261.5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是新《预算法》实施后新增的预算。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72万元,实际完成207万元,为预算的76.1%;支出预算为271万元,当年没有发生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7万元。
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和增量占比均未实现年初预算目标。我县2015年年初预算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要达到80%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量中税收占比要达到70%以上,但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只达到74.33%和30.11%。
2.财政收入入库不均衡。2015年度一般预算收入中6月份入库占当年入库总收入的26.65%,12月份入库占当年入库总收入的34.04%,以上两个月合计占了全年预算收入的60.69%。
3.部分预算外资金、油价补贴、粮食补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4.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挤占挪用失业保险金208.5万元和新农合基金23万元分别用于支付困难企业和灵活人员养老、医疗社保补贴、失业人员档案托管费和经办机构工作经费。
5.县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年,县财政局对138个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情况和110个单位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但至审计时止,未按规定向政府提交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原属政府性基金,2015年应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但仍单独核算、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7.财政资金存量大,存量资金清理后尚未充分发挥其作用。财政金库及各专项资金户头2015年末银行存款余额69,054万元。2015年盘活的存量资金4321.4万元,当年统筹支付各单位项目工程款仅733.44万元,余额资金趴在账上尚未发挥作用。
8.税务稽查查补税费、罚款和滞纳金落实不到位677.15万元。2015年稽查局查补税费、罚款和滞纳金941.98万元,已补缴入库264.83万元,未到位679.64万元。
9.水利建设资金扩大范围开支59.23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了防汛值班及防暑补贴、招待费、通讯费、住宿费、办公费、差旅费、油卡充值、修理费及车辆保险等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违规列支会议费。列支在风景旅游区召开的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督查工作会议费4.33万元;列支未经批准和超规模召开的一事一议会议费2.81万元。
2.违规列支军用服装、鞋帽等购置费10.8万元。
3.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由县财政局监管实施的茶林片、麻江片、阳明山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集中连村建设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的中标总价397.39万元,经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总造价为540.75万元,增加造价143.36万元,超预算36.8%。
三、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1.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完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同时,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2.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继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3.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一是全面落实湘办〔2016〕21号文件精神,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二是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