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03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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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2-14 11:10 - 名称:
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文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书记、县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专题研究部署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限时按项逐条严肃整改,切实构建长效机制。县人大财经委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带领审计人员对《关于双牌县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和县司法局作为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象,截至2018年11月20日,三个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已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资金2819.98万元,制定或修订20余项规章制度。
(一)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局机关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确认缴库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2009年因手工记账造成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58.98万元,分别缴入了国库或财政专户。
2.关于部分预算内公用事业经费安排不合理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18年预算编制中,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制度,打破基数,钱随事走,杜绝了这种现象的出现。
3.关于部分预算内公用事业经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县人大通过的预算,截至11月中旬,政府集中掌握的公用事业经费(含税收征管经费、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没有出现超预算行为。
4.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未纳入总预算会计处理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18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处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总预算会计处理。
5.关于超期限安排就业补贴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从2018年10月份起已取消了社区工作人员15人连续4年以上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补贴,2018年不再安排人社局13人连续4年以上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并在今后的就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严格按规定标准、范围、时限进行安排。
6.关于专户账往来款余额较大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经建股的往来资金,对工程项目借款,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项目的进度,及时进行结算,尽快形成支出;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拟计划从县级财政列支,相关问题正在整改当中。二是财政局综合股的往来资金,已清理收回县海纳公司1200万元的借款及县打理公路工程指挥部15万元的借款。由于往来资金涉及的历史久、范围广、政策性强等原因,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加大力度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规模。
7.关于个别农业建设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2018年县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业务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采购法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切实做到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以报账。
8.关于财政对置换债券监管不够严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大监管力度,对拨付给泷泊镇政府的置换债券124.31万元,已督促置换62.84万元(其中置换原双牌水力发电公司欠款23.5万元,置换邓梓云三十六湾至六盘公路建设债务39.34万元),其余未置换的债券资金61.47万元已收回县财政。
9.关于部门决算公开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的问题。县财政局2016年各单位的决算报表是按财政总预算会计确定的各单位预算收入数进行编制,而不是以各单位的年终财务报表数进行编制,所以造成了各单位决算公开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的问题。为改变类似情况的发生,县财政局在编制2017年各单位的决算报表时,要求必须以各单位的财务报表数为依据进行编制,力求达到决算公开数与账面数一致。
10.关于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4.48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财政法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未再出现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11.关于少编收入预算5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从2018年开始, 已严格按照县财政批复的预算来编制部门预算。
1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对扩大范围发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49126元、综合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加班补助15000元,已由个人全额退还,按规定上缴县财政。
(2)对县“春雷”行动督查组督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违规发放资金(含手续费、应急出勤补助、周末加班补助)134960元,县财政局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补贴由个人全额退还,目前已由个人退还并上缴到财政局机关财务室。
(二)县住建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编预算收入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并加强预决算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并加强预决算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未按规定递减的问题。县住建局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21万元减少6.2元,同比减少29.5%。前三季度开支较2017年前三季度开支减少29%。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项目管理费从单位“三公经费”中单列出来。
4.关于虚增非税收入的问题。2018年县住建局加强了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预算法,没有再出现虚增收入现象。
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32925元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将违规发放的加班工资80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第十三个月工资16165元、重复及超标准的创卫值班补助8760元,由个人全额退还,按规定上缴县财政。
6.关于欠缴税款2104.00元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到税务部门将欠缴税款2104元补缴入库。
7.关于工会经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将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工会经费29535元,由个人全额退还,按规定上缴县财政。
8.关于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将多支付的2776元工程款全部追缴并退回财政。
9.关于预决算公开不真实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并加强预决算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今后预决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数据真实准确。
10.关于非税收入帐面数与实际数不符的问题。县住建局已联系县会计中心的委派会计调账,并已指派专职人员加强财务会计处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以后年度的收入及时入账。
11.关于会计记帐错误的问题。县住建局已联系县会计中心的委派会计调账,并已指派专职人员加强财务会计处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以后年度的收入及时会计入账。
(三)县司法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3万元的问题。县司法局已在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4146元的问题。县司法局已将违规发放津补贴4146元,由个人退还并上缴县财政。
3.关于会议开支不合规的问题。县司法局对列入会议费的其他住宿费5640元,进行了会计账目调整;对超标准列支的会议住宿费1440元已由个人退还并上缴县财政。
4.关于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县司法局已将问题涉及的发票公章、附件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财务人员报账操作程序的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报账。
5.关于2016年决算公开数反映不真实的问题。县司法局已与财政局进行了衔接,并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2017年以来,各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人大的安排,深入研究分析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47项,涵盖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各个领域。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1.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2018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双政发﹝2018﹞7号),对全县各单位实行了零基预算,将单位所有的收支均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推动了四部预算全覆盖,提高了预算的执行率和年初到位率。
2.加强统筹整合资金力度。2018年印发了《双牌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双政办发﹝2018﹞10号),规定凡结存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盘活,用于相关方面的支出;对结余结转较多的部门及项目,减少下年预算安排或不安排。
3.防范化解投资债务风险。2018年县财政局将全县债务录入债务监测系统实行随时监控,整合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化解政府性债务的一系列举措已妥善化解一批存量债务;县财经领导小组发布10条规定,重点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管理,对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财评,从严控制超概算投资,对超预算投资一律实行严格程序报批。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
1.住建局已修订完善《县住建局预算管理制度》、《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县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县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查经费支出,严格财务报账管理。
2.县司法局已建立健全了《双牌县司法局采购管理制度》、《双牌县司法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双牌县司法局报销制度》、《双牌县司法局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等12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做到报账手续完备、原始单据齐全。
3.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按照《预算法》要求,积极推进定额标准、经费管理、绩效评价、预算公开等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活力自信美好双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