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49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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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4-12-25 17:32 - 名称:
关于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文号:
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委[2024]4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到位。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专班,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现将我县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河道采砂等问题,督察发现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存在非法采砂作业,河道有多处尾沙堆,河面漂浮大面积油污。道县八方砂石公司采砂合同已到期,船只未按要求靠岸停泊,部分停泊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依然具备开采能力。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增大监管力度,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推动河道采砂规范化、秩序化。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实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监控,已实现水利、水利、管理业主共同监管,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检查,实现零采砂行为。
2.加强河道保洁,保证水质。
3.清理拖运采砂船只、机具出至湿地公园管理红线外,函告道县方给予安装电子围栏及定位装置。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整治违法采砂案件。
四、整改成效
1.已实现水利、林业、管理业主三方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共同监管监控,严格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检查,至目前零采砂行为。
2.已实现双牌水库水质检测,水质符合检测标准。
3.采砂船只、机具已出至湿地公园管理红线外,道县方已安装电子围栏及定位装置,未出现跨界作业现象。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整治违法采砂已取得成效,各专项行动未再发生违法采砂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
2.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六、整改结果
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委[2024]41号)要求,目前,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工作得到压实,非法采砂行为零发生。达到了整改销号的标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3年11月30日
受理单位:双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46-7722051
附件:双牌县(市、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之整改方案
中共双牌县委 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双牌水利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