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51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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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5-02-17 08:00 - 名称:
双牌县泷泊镇白竹塘、五里牌镇大河塘、高寺塘3座小(2)型水库地勘、测量、安全评价项目询价公告 - 文号:
为择优选取技术单位,我局特对双牌县泷泊镇白竹塘、五里牌镇大河塘、高寺塘3座小(2)型水库地勘、测量、安全评价项目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双牌县泷泊镇白竹塘、五里牌镇大河塘、高寺塘3座小(2)型水库地勘、测量、安全评价项目
二、项目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3.1 服务范围:双牌县泷泊镇白竹塘、五里牌镇大河塘、高寺塘3座小(2)型水库地勘、测量、安全评价
3.2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根据询价人需求,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本项目进行技术服务。
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人需求,在技术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技术服务并能够及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报告批复。同时配合询价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3.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循职业道德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必须检查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便提供的成果的完整和准确。如出现重大漏项和误差时,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损失。
四、技术要求
1、服务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合同以及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
2、服务成果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论证过程严格,研究结论可靠;
3、服务成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供应商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询价人的同意。
5、在前期工作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6、成果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审和批准,如不能通过,编制单位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评审和批准。
7、技术服务费用待成果文件审查通过获得批复,并在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才能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五、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拟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递交报价的方式及截止时间:于2025年2月17日08:00-- 2025年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送至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兴隆街2号(双牌县水利局),逾期不再受理。
询 价 方: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0746-7722051
日 期: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