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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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578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5-12-20 09:48
    • 名称:关于“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 文号:
    关于“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的问题。我县联合道县对照整改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问题表述及来源

    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河道采砂等问题,督察发现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存在非法采砂作业,河道有多处尾沙堆,河面漂浮大面积油污。道县八方砂石公司采砂合同已到期,船只未按要求靠岸停泊,部分停泊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依然具备开采能力,违规违建现象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推动河道采砂规范化、秩序化。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实施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监控,实现水利、林业、管理业主共同监管,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检查,对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零容忍,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二)双牌县针对河道尾砂堆清理制定专项计划,加强河道保洁,保障水质。

    (三)道县督促对发现的4艘GPS不能正常使用的采砂船安装GPS定位设备。

    (四)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巡查方案,对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路线进行安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湘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四、整改效果

    (一)已安装监控,实现水利、林业、管理业主三方在日月湖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共同监管,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检查,目前对采砂行为零容忍。

    (二)计划通过实施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工程清理河道尾砂堆,加强河道保洁,年度水质检测已符合标准。

    (三)已拖运采砂船只、机具至湿地公园管理红线外,并对4艘GPS不能正常使用的采砂船只安装了GPS定位设备。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管理条例》《湘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五、验收销号意见

    见附件《关于“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联系电话:0746-7722051。

    附件:关于“双牌县、道县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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