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92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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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4-02-21 14:50 - 名称:
双牌县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土壤环境方面) - 文号:
根据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永环改办[2022]9号)和《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现将我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土壤环境质量方面,矿区周边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大量腾退工业地块风险管控面临较大压力。此外矿涌水、尾矿库、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问题对环境质量都构成较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2月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电话:0746-7723113,地址:双牌县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
责任单位: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申请时间:2024年2月21日
指出问题 |
土壤环境方面。矿区周边耕地土壤被重金属污染,腾退工业地块风险管控面临较大压力。尾矿库、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问题对环境质量都构成较大风险隐患。 |
整改目标 |
历史遗留废渣对耕地的重金属污染基本得到控制,腾退工业地块风险得到控制。 |
整改时限 |
持续推进 |
整改完成情况 |
1、根据《湖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湘环发〔2021〕42号)文件及《永州市农用地涉镉等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县依据《湖南省农用地涉镉等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15号)及市局对我县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了2022年双牌县农用地涉镉等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农用地涉镉等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根据《湖南省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和《关于配合开展湖南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永州市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地块核实情况报告》,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对高风险关闭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产高风险企业湖南南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在产高风险企业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行污染源头风险管控,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