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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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1005 分       类:
    • 发文机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5-01-08 14:42
    • 名称:关于对湖南叁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文号:
    关于对湖南叁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叁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251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7723113

    电子邮箱:sp7723113@126.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7室(永州市双牌县城北工业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51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叁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叁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永州市双牌县产业开发区

    环评单位

    湖南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落实污水防治设施。项目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双牌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双牌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潇水。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开料、打孔、组装件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双桶布袋吸尘机处理,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排放。喷漆件打磨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除尘处理。喷漆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和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水帘柜+过滤棉+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并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按《报告表》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暂存间暂存后,委托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油漆桶、稀释剂桶、废矿物油桶、更换的废活性炭、过滤棉、油漆渣及喷漆件打磨的粉尘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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