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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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103 分       类:
    • 发文机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6-01-15 09:29
    • 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编制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发布各类信息485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通知公告55条、工作动态419条、政策法规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更加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本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空气、水质量月报、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明确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先由各责任股室初审,再由办公室分管信息公开的副局长复审,最后由具体承办同志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严谨、齐全和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备2名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网的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span>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及时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严格要求相关部门把好信息发布的关口,认真审查发布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敏感词汇、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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