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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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103 分       类:
    • 发文机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6-01-15 09:29
    • 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编制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发布各类信息485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通知公告55条、工作动态419条、政策法规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更加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本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空气、水质量月报、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明确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先由各责任股室初审,再由办公室分管信息公开的副局长复审,最后由具体承办同志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严谨、齐全和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备2名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网的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及时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严格要求相关部门把好信息发布的关口,认真审查发布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敏感词汇、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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