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00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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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0-04-26 09:45 - 名称:
县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 文号: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务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督查督办、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综治维稳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负责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落实上级相关税种征收管理的规定;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
(6)纳税服务股
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费金、非税)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8)税源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的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函调处理、出口退税调查、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税注销调查等复杂性基础管理事项进行专业化管理,推行“管事制”,按照确定的事项职责,定人定岗,按事派单,实行团队管理、集体负责。
(9)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机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主要侧重于辖区内的纳税评估等中等风险应对任务的具体实施。
(10)财务管理股
贯彻落实本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务经费、装备和资产管理;编报审核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拨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
(11)人事教育股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单位统战工作;协调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群团工作。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2.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负责与办税相关的税收(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咨询和解答,税务登记证件的办理和发放,税务发票的销售、代开和缴销;负责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受理、税收票证开具和税款(费、金)、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入库;负责纳税人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文书的发放;负责征管业务数据的审核、录入和管理。
(2)第二税务所
负责辖区内支柱产业、重点行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等特定对象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承担税源基础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大税源进行集中管理,推行“管户制”,分户安排确定税收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纳税人的一般性基础管理事项,人员定期轮岗,实行团队管理。
(3)泷泊税务所
承担辖区内除第二税务所管辖外税源的征收服务和管理,推行“管户制”,分户安排确定税收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纳税人的一般性基础管理事项,人员定期轮岗,实行团队管理。
3.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机关及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