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49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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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塘底乡 发文日期:2024-04-12 09:21 - 名称:
塘底乡“信易+班车”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作用,在全乡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信用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服务。为探索“信易+班车”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5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二、“信易+班车”受惠对象
本方案中“信易+班车”激励措施受惠对象为在塘底乡办理企业及经营场所且信用状况良好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湖南好人、永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
三、“信易+班车”内容
“信易+班车”是指为本乡符合场景及信用认定使用范围的对象,由乡级与乡班车老板衔接,提供一年班车免费搭乘。不符合场景及非信用认定使用范围的对象,需按照班车票价,购票乘车。
四、“信易+班车”工作意义
通过开展“信易+班车”守信激励工作实现信用惠民便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建立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
五、“信易+班车”场景及信用认定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信易+班车”激励措施场景现仅限于在塘底乡辖区。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
双牌县塘底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