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塘底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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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108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8-18 15:16
    • 名称:塘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号:
    塘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塘底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的紧急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乡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促进我乡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双牌县关于确实做好当前H7N9亚型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紧急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乡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乡成立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盘先明同志任组长,严敏、胡万开,黄 斌任副组长,动防站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全乡高致病性禽流感要做到应免尽免,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2、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做到检疫关口前移,坚决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渠道和上市销售,保证畜禽及产品受检率100%,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污染场所消毒面100%。

    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动物疫情,迅速出动,果断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三、具体措施

    1、全力做好禽流感免疫工作。各村要做好免疫工作的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认真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质量,构建有效免疫屏障。同时,要动员广大养殖户、经营户做好畜禽栏舍、屠宰场、产品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对污染场、排泄场、垫料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注意饲料饮水安全,降低发病机率。

    2、强化动物检疫监管。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户)。对调出县境的非屠宰畜禽,在出笼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对调入的畜禽,严格查证验物,按规定进行隔离检疫,并按规定进行补免,严防外源疫情传入。加强市场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家禽上市交易。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

    3、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村要紧急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动物流感疫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规模养殖场等进行监测。对于家禽发生不明原因死亡以及发生疑似生猪流感的,要及时报告和送检。加强疫情举报检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从1月8日起,实行禽流感疫情日报制,各村要在每天下午五点前向乡办公室(7920003)报告当日疫情。

    4、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各村要加强防疫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和经营户对病死畜禽严格按照 “四不准一处理”( 即不准销售、不准贩运、不准加工、不准食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严防疫病发生蔓延。同时,按照医学防护要求,指导畜禽饲养、贩运、屠宰加工及动物防疫等职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阻断病毒向人传播。

    5、开展督促检查。从1月8日,乡组织领导小组深入各村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不力、免疫进度迟缓的村进行通报。对因职责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疫情或延误扑疫时机导致疫情扩散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O一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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