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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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1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03-09 10:14
    • 名称:双牌县统计局考勤制度
    • 文号:
    双牌县统计局考勤制度

    双牌县统计局考勤制度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根据双办发[2013]37号、双办发[2014]19号、双纪发[2014]9号,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二、考勤内容

    1.迟到早退。局机关内部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和开会、学习、值班、活动签到制度,严禁干部职工迟到早退。(1)凡上午8:00、下午14:30(夏令时间15:00)以后打卡者均视为迟到;上午12:00前、下午17:30(夏令时间18:00)前打卡者均视为早退。(2)参加开会、学习、值班值守、各类活动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退出者视为早退。

    2.请假。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必须实行请假制度。(1)请假人必须于请假日的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到分管领导处批假;请假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到局长处批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领导口头批准并通知办公室登记备查,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查。(2)上班期间外出2小时以内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告知办公室或自己在每日签到表上登记清楚,以做为考核备查;2小时以上(含2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规定请假。(3)参加开会、学习、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会议、学习、活动召集人请假并书面说明原因(会议通知下达前已出差、下乡、请假的除外)。(4)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4天,每年不得超过20天,超过请假时间视为旷工;请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长期请假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人社部门关于请假的政策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旷工。(5)请假或外出办事期间,当事人必须事先按规定交接好工作,确保单位业务办理职能不断档。

    3.休假。实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实行轮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出差。干部职工出差,必须按规定审批并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查;下乡按下乡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严禁干部职工旷工。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上班期间外出办事,没有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查的视为缺岗,每缺岗一次记旷工半天。(2)开会、学习、值班、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缺岗,每缺岗一次记旷工半天。(3)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或请假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在工作日内没有请假而不上班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时间。

    6.其他。(1)上班时间,必须挂牌上岗。(2)干部职工去向牌标志,必须与各自的去向相一致。(3)严禁上午8点后、中午12点前、下午17:30(夏令时间18:00)前去食堂用餐,违反用餐纪律计算旷工半天。(4)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下棋、扯胡子、打麻将、炒股票、玩电脑游戏,不准到歌舞厅、洗浴场所等地方休闲娱乐。(5)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人员时,必须对其所办事项和要求全面了解,积极为其办理,对其办理过程、政策要求、资料准备、预期效果等各方面进行一次性告知,并记录在案。(6)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和办事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7)接待办事群众实行首问制,办事群众找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帮助其联系、找人、解释政策。(8)工作日公务活动严禁饮酒。(9)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三、处罚办法

    为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全县统计工作任务,采用“日常考勤+年终考核”的模式进行管理,即局拿出2400元/人(200元/月/人),用于平时考勤。

    1、上班、开会、学习、值班和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上班时间不挂牌上岗,每次罚款5元;每旷工半天罚款50元,以此类推。

    2、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按公务员法和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处理外,另给予罚金翻倍处罚,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其它规定

    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平。

    1.上班迟到、早退、缺岗情况,以原始记录为凭。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于每周一上午,将上一周的打卡原始记录和考勤情况统计好后,交局长审核后张贴公布,原件留办公室备查。开会、学习、值班、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缺岗情况,以会议签到单为凭,主持人必须当即在点名册上签名,并交办公室存档。请假情况,以请假条和办公室登记情况为凭。

    2.考勤结果处理当月兑现。

    3.考勤结果除适用于本制度之外,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于有关规定。

    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5.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执行。

     

    双牌县统计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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