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5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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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0 -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号:
五政发〔2012〕17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目前,天气干燥、气温较高,森林火险等级高,又值春季造林生产高峰和春耕生产农忙时节,炼山整地、整田烧坡、烧灰积肥随处可见。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搞好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是关键。各村、镇直各单位一把手要对辖区和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驻村干部是该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要结合“四深入”活动的开展,全面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将责任落实到组、户,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宣传车(船)以及传统的铜锣等宣传工具,进村入户,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入户通知书》张贴到农户门或墙上,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告知书》在主要路口和集居区进行广泛地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切实加强林区、墓区火源管理。各村要在各地山林、墓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木质防火警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在重点地段安排巡山护林员巡逻值班,登记和管理火种,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经审批后方可用火。在墓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防止火源进入林区。对疯、颠、痴、呆等人员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上报,要确定专人进行监管,与监护人签订好看护责任书,落实好相关监护措施。
四、认真做好扑救火警、火灾准备。各单位要按照扑大火、打硬仗的要求认真落实扑火准备工作,添置配备好必要的扑火工具和装备。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各村防火应急分队、民兵应急队要进入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火情,有关领导和扑火队员要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格火情和值班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明确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六、严格火案追查制度。对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导致人员伤亡或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除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外,还要按照《永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火案发生后,坚决做到四不放过:火案未破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打击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附:1、五里牌镇二O一二年度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双牌县五里牌镇201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双牌县五里牌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防火 清明节 通知
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送:党政领导、驻村干部、各村及乡直相关单位
五里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