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4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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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0 -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号:
五政发〔2012〕26号
五里牌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手足口病持续高发,发病率正处在快速上升期,估计6-8月可能为高峰平台期,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做好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双政办函[2012]35号)文件精神,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各村委会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复杂性,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当前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广泛宣传,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各村、镇小学、幼儿园、卫生院、村医务室要充分采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下发宣传资料,利用会议宣传病情表现及防控措施,倡导“勤洗手、常通风、晒被褥、吃熟食、喝开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条件的单位,要开辟专题宣传栏,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控知识。
三、强化责任,落实部门工作职责。
镇卫生院、各村医务室要负责做好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病例临时救治工作,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及时调查处理,严防疫情扩散。镇卫生院和村医务室发现达到有关特征的患儿要转诊到县人民医院。经专家会诊后,重症患儿要立即转送到市级定点医院(市中心医院和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医院)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收治和拒诊手足口病患儿,同时要进一步落实病房和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镇中心幼儿园和镇小学要严格做好晨、午检工作,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并作好台账登记。学校发病率达到停课标准的要严格实行停课措施。幼儿园在要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加强对幼儿玩具、生活用品、物体表面和餐具的清洗消毒。镇财政所负责安排好手足口病防控专项经费,保障疫情处置、宣传物资、办公用品等的经费安排。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要加大对手足口病防治所需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的监督力度,对镇小学、幼儿园、镇中学食堂的卫生条件、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五里牌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动态及有关社会活动,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性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社会稳定。镇民政办负责做好有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四、做好预案,及时启动应对措施。各村特别是镇卫生院、镇中心幼儿园、镇小学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疫情的应对和准备工作,在手足口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有效防控。疫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报告疫情,不得瞒报、漏报和乱报,要及时启动防控预案,落实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造成手足口病疫情扩散蔓延的,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双牌县五里牌镇人民政府
二O
主题词:卫生 手足口病△ 紧急通知
报:县人民政府
发:各村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五里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9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