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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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01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5-09 16:12
    • 名称: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号:
    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紧急通知

    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场、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单位和省市驻双单位:

    为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县自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有条不紊地做好辖区内光荣牌的悬挂工作悬挂光荣牌工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方和单位让对象自行领取光荣牌、不为户籍不在本地的长住对象悬挂光荣牌、仪式感和宣传不够等,严重影响了工作效果和对象满意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整改。根据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悬挂光荣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国办发[2018]72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在五月一日前完成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集中悬挂整改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019年4月30日。

    二、悬挂对象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

    2、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3、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4、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5、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三、工作要求

    1、严肃落实政策,切实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高效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挂尽挂。自《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给其家庭继续悬挂,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不再为其家庭重新悬挂或更换光荣牌。要以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悬挂主要依据,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改变,按照其申请悬挂或更换光荣牌,不能简单地以户籍不在当地为理由拒绝、推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绝不迁就姑息。

    2、注重悬挂仪式,充分体现尊崇。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19〕5号)相关要求,切实注重和突出悬挂光荣牌的仪式感。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举行集中悬挂仪式,做到既简朴、庄重,又热情、热烈。要尊重对象意愿选择悬挂或摆放方式,需要悬挂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悬挂到位,坚决杜绝出现让悬挂对象自行领取光荣牌的现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达每位对象的心坎上。

    3、及时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建立完善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应包括悬挂光荣牌家庭户主的基本信息、人员类别、户籍所在地、现长住地、悬挂时间、悬挂方式和变动情况等信息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悬挂光荣牌任务的同时,高标准落实建档立卡工作,切实做到悬挂情况清楚明晰,悬挂对象信息档案齐全规范。同时,加强和武装部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结合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等情况,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切实实现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4、加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报道工作进展,让对象知道何时能够挂上光荣牌,也要报道工作成效、宣传国家优抚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现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收集各级在开展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事迹等信息,包括图片、视频、典型故事等,以便后期宣传和资料存档。相关信息请于4月30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我局。       

    四、工作部署

    1、请示县委、县政府将举行一次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举行集中悬挂光荣牌的仪式;

    2、请县主要领导为1-2户重点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或上门走访;联乡县级领导为所联系乡镇2-3户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或上门走访;

    3、各乡镇场(管理局)在4月25日前要组织开展光荣牌集中悬挂仪式,乡镇党政负责人分别上门悬挂或走访2户退役军人,安排各联村领导负责光荣牌悬挂工作并安排专人入户进行悬挂或上门走访;

    4、县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退役军人开展光荣牌集中悬挂仪式,视本单位光荣牌悬挂对象人数,将光荣牌悬挂任务分配给班子成员,深入各户悬挂光荣牌或上门走访;

    5、各社区将光荣牌悬挂对象(纯居民或下岗人员的军人)人数分配到各网格,由社区安排专人进行悬挂,社区负责人必须带头参与;

    6、各级各部门在悬挂光荣牌时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作为考核与拨付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根据悬挂影响和表格筹集的资料对按照要求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任务的各乡镇场(管理局)及社区给予适当的资金扶助;

    7、光荣牌集中悬挂仪式:横幅:XXX(单位)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仪式;

    8、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悬挂光荣牌工作和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

    9、请各乡镇场(管理局)、县直各单位、各社区于2019年4月29日将光荣牌悬挂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一)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影像资料汇编(附表二)发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箱tyjr7726577@163.com,联系人:何泳霖 15200980289.

     

    附表一 县级领导给光荣牌悬挂对象悬挂光荣牌的名单;

    附表二(1)光荣牌悬挂工作情况统计表;

    (2)光荣牌悬挂工作影像资料汇编;

     

     

     

     

     

     

    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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