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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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00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5-16 17:02
    • 名称: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
    • 文号: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底计划。

               3、按权限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展示与演出,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办和参加全国和省市运动体育竞赛。


             5、 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农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


            7、指导和监督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8、申报全县群文、体育、文博、艺术、图书系列专业技术称职和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报、管理,负责本行业的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体工作及优秀文艺工作者、运动员、教练员的表彰、奖励标准。

           9、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映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创作、安全播出和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管理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和视屏点播业务,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

           10、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受理出版物的监测鉴定。

    11、协调指导全县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免费开放和公共服务工作。

    12、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13、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组织开展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对外交流。

    15、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接待、保卫、卫生、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合治理、基建、房产、水电、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和信息处理等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专业人才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干部遴选、推荐、考察、考核、 任免、录用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劳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在职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管理文化、体育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全县文化体育系统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局机关预决算编制、社会保障、政府采购、财务收支计划和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统计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文体产业股、非遗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专业文艺创作、生产、展示、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指导直属艺术事业单位创作演出、业务建设、免费开放和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免费开放、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乡镇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工作:负责全县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书画歌舞音乐事业发展;指导直属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评审、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荐、审核、评选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体育场馆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扶持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群、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项目实施,规划、指导、协调所属单位产业发展和基本建设;负责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节庆会展的监管管理:负责组织文化体育产业人才培训、培养;负责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参与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基金的管理;会同财务部门监督管理重点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积极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业和竞赛表演业、稳步发展体育用品和健身服务行业;培训体育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经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者核发专业岗位证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级体育场能设施的安个认行、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市场管理股(广电新闻出版管理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体育经营项目的布局规划;负责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经营场所、电子游艺经营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的审批许可;负责重大演出活动的审批、报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版权)领域的学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高危体育经营项目及其他各类体育经营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体育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审核单位、个人承办的体育产业内容,积极培育和依法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差转台、发射台建立和撤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频率和发射功率配置的审核、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开报纸、期刊以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登记,负责全县记者站的设立和记者证的办理相关事项;审核出版物交易市场经营事项:审核电子出版物及开发制作、批发和音像品复制、制作单位的设立事项,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申请事项;承办有关年审换证事项。负责全县报刊、内,部资料、出版物市场及印刷业、各类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报纸和社科类期刊以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记者证申领、换发、核报以及管理工作;负责出版物鉴定;组织和指导全县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全民阅读工作;负责版权纠纷调解,提供版权法律咨询;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著作权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督办;负责联系和指导印刷行业协会、著作权保护协会和出版发行协会工作。对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提出政策性意见;规划、组织“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小组各组成部门的“扫黄打非”工作进行协调;受理群众举报;指导、督促和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物传播活动等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组织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检查、宣传舆论工作;完善“扫黄打非”工作信息、情报系统;推动“扫黄打非”监管网络和区域内联防组织建设;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和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制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新媒体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规章;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场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和“无线覆盖提质扩容”等工程的规划编制、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传媒机构进行行业监督;负责对全县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进行管理,监管指导全县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多厅数字影院发展工作:负责协助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四)群众体育股

          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建设服务体系;负责新农村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和其他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协助政工部门对全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非奥运竞赛项目裁判员进行审批以及对一级的审核申报;负责制订全县群众体育项目的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协调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办好全县体育项目的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群众体育竞赛;承办或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群众体育竞赛;指导和推动企业体育、农村体育、城镇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的发展:负责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建设,负责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报订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分类管理;负责制订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经济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计划、竞赛规程, 负责运动员的注册、管理、交流和输送工作负责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申报、承办在本县举办的国际或全国、全省、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和单项竞技体育比赛是具体工作:综合管理裁判工作,负责全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审批和申报工作,综合、审定、印发各项目年度竞赛成绩;负责国家、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申报、创建工作,并指导全县各级青少年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体校教练员的岗位培训顾总及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晋升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动学校体育发展;建立全县各项目运动员数据库,负责青少年运动员训练的指导、管理、跟踪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科研测试和反兴奋剂工作教育;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为国家、湖南省和永州市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全县体育运动水平。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四、人员编制

         核定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了名,纪检组长1名。股(主任)长4名(其中副局长兼任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暂核1名,人员只出不进。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负责人职数按有关规定及章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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