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五星岭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287 分       类:
    • 发文机关:五星岭乡 发文日期:2020-03-30 09:59
    • 名称:转发《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号:
    转发《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

      为确保广大缴费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双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截止时间。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距离缴费截止时间还剩12天。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特殊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和标准。鼓励缴费人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为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集中或上门征收、银行柜面征收,鼓励缴费人通过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全年250元,财政配套520元。

      三、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2020年度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日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日期内缴费的参保人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咨询服务热线:

      0746-7792939(医保)

      0746-7729398(税务)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