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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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147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2-09-23 08:05
    • 名称:抓紧办!永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 文号:
    抓紧办!永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2023年度

    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2022年9月1日正式启动

    征缴期将持续至2022年12月31日

    错过参保缴费时间

    下一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还未缴费的朋友

    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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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指南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国家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

    困难人口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50%的资助。


    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常住地取得居住证的居民。

    ▲温馨提示: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不要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意: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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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如果您是首次参加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按照以下方法先办理参保登记(温馨提示:曾参加过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跳过该步骤。)

       新参保人员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所居住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参保缴费。




    如果您已完成参保登记一直都参加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也可以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湘税社保APP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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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操作流程

    打开微信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湘税社保”小程序→注册、登录→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缴费” →按照提示输入证件号码→缴费年度选择“2023”→核对缴费金额和参保地→按提示完成缴费。

    2.“湘税社保”APP缴费

    扫码下载(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点击“我的”进行登录→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自主缴费” 或“代他人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3”→核对缴费金额和参保地→按提示完成缴费。



    新生儿如何参保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及时参保缴费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加居民医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1、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含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实际报销350元。

    (2)“两病”门诊

    “两病”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

    (3)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45种特殊病种待遇。

    (4)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

    符合办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患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报销60%,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费800元内包干(基金支付不超过700元,个人支付不超过100元);中心卫生院可提高到1200元(基金支付不超过1000元,个人支付不超过200元)。部分规模相对较大、医疗技术较强、医疗设施齐全的中心卫生院可实行按项目付费(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90%)
    (二)县域内一、二级医疗机构由基金支付80%;
    (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由基金支付65%;
    (四)省级及其它医疗机构由基金支付55%;


      (五)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等特殊情形,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比照统筹地区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
    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注:若2022年年底之前,省里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文件,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

    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分四段累计补偿,年度补偿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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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待遇,即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和取消封顶线。



    3、医疗救助

    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



    重要提醒


    居民医保坚持的是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大家不要认为现在身体好、没生病用不上医保,缴了医保会吃亏,万一哪天突然生病,看病买药后,才发现没参加医保,医疗费报销不了,可就后悔莫及啦!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及时缴费,为自己、为亲属增添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坚实屏障。


    人人参保,人人受益

    及时参保,及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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