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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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45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08-03 20:04
    • 名称: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阳管发[2014] 1

     

    阳明山国家森林管理局

    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局直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天气晴朗干燥,空气相对湿度偏低,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严峻。未来几天,我局仍然以晴为主,无明显降水,因霜冻,草木枯死,我局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森林防火预案》,成立2014年元旦至春节期间森林防火联防队伍,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制定科学的《森林防火公约》,各村两委人员和森林防火联防队伍,要规划责任区,村民小组要建立“十户一联防”制度,要切实抓好扑火应急小分队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管理局两块LED视频每天要有森林防火标语巡回滚动,在局主要交通路口、旅游景点做好永久宣传牌和粘贴宣传标语,并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真正做到电视有序幕,墙上有专栏,广播里有声音,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要将防火会议开到组,显眼位置书写标语;各村、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学校、进行宣传,要动员一切能够组织的力量,采取进村入户、鸣锣示警、广播宣传等形式,教育群众安全用火。

    三、严格用火制度,加强火源管理。

    总结多年教训,大部分火灾都因人为用火造成,因此,在2014年元旦至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必须做到“五禁止”、“三不烧”,即禁止炼山、烧粪、烧炭、烧田埂地坝;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乱扔火烟头、火柴头;禁止上坟烧香;禁止夜间用明火照明;未经批准的不烧;未组织好扑火人员的不烧;傍晚和夜间不烧。在这个特殊防火期,我局、村组要落实专人巡逻守护责任措施,加强对村边、路边、山边、林边的检查巡逻,加强对入山路口、重要区域的巡逻守护。坚决依法严查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分片包干,做到单位失火法人负责,成人失火自己负责,学生失火学校及家长负责,老人及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失火监护人负责。

    五、从严应急处置。我局包括村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要求,落实各项扑救处置措施。在接到火警报告的第一时间,局、村组必须立即就地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进一步加强扑火物资储备,切实保证防大火、抗大灾工作的需要。

    六、从严责任追究。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彻查一起,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

    七、从严值班备勤。各村和局直有关单位在2014年元旦至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森防火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下午500530,要将当天火灾情况上报局森林防火值班室,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局值班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佑政令畅通、火情处置快速高效。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14年1月1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14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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