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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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0387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5-02-14 16:23
    • 名称: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文号:
    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11232024年25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坚持把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党支部书记邓红艳同志坚决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并成立整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工作清单1个,明确整改措施25条。

    截至2025年2月14日,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2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7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0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未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至2022年期间,住房保障中心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3月5日和7月10日,未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1.今年全体干部会议第一议题由支部书记或分管党建的领导领读学习;2、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全体职工会议记录,1月至9月学习12次)

    2、租赁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经抽查中心2020-2023年62份住房租赁补贴审核表,发现中心在租赁补贴申请审核时,没有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也没有按流程报财政部门审核,导致租赁补贴发放连续出错。如2023年9月,省委巡视发现,住保中心违规发放张某等7人租赁补贴共计1.6825万元。巡察发现,2020年以来,因审核不严,对全某、周某2名已去世人员发放租赁补贴共计0.45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退缴资金1.6825万元,去世人员发放租赁补贴无法追缴,已对当时负责发放租赁补贴审核的工作人员唐某、曾某进行批评教育,附两人检讨书;2、严把租赁补贴审核关,提升工作能力,防止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发放租赁补贴审核是每季度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交警大队、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比对房产、车辆、社保、工商营业等信息,再公示至政府网站。

    3、租赁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在办理退租手续后,住保中心应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但因中心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经常拖延退款报批时间,造成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引起群众不满。2023年,全县共有167户公租房退租,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33户,其中有3户的退款时间长达6个月以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召开相关思想专题会议5次;2、加强公租房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智慧住保系统上线培训会;3、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全县共有44户公租房退租,其中需退返保证金的共26户,共计33100元,全部按照退付流程7天之内完成窗口审核。

    4、落实“房住不炒”不到位。2023年,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县有房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公租房住户8户,不符合公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6人。巡察进驻后,督促县住保中心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出:①违规加装防盗网和占用消防通道的6户,②从事违规经营行为的商户3户,③不符合租赁条件的5户。④违规转租、借租的3户,⑤2023年紫金二期公租房共有22户租房用水量为0,疑似租而不住。

    整改情况:已完成。1.开展工作,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追缴收回。我县有房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公租房住户8户:核实符合条件1户,已清退7户;不符合公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6人,已全部整改到位,收回交办金额7625元;违规加装防盗网和占用消防通道的已整改6户已整改到位;从事违规经营行为的商户3户,已整改到位;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已整改5户;(在上述8户内)违规转租转借3户,已清退到位;核实2023年租户用水为0,疑似租而不住19户,其中:断桥查实12户,已清退7户,其余5户交租续租;开发区查实7户,已全部清退到位;2.加强监督建设,后期将陆续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5、智慧房产数据平台运行不畅。县住保中心投资50万元建设的“智慧房产一体化数据平台”,自2023年6月投入使用后,截止2024年2月,该平台只能内部使用,群众线上业务办理功能仍无法实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底完成基础数据录入;群众可通过“双牌住保”微信APP线上办理业务。

    6、白蚁防治工作多年未开展。2017年取消白蚁防治事业性收费后至今,全县白蚁防治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未实际开展。2023年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23〕11号)要求对竣工项目实施白蚁防治。县住保中心根据要求,购买了药品,印制了宣传册,开展了宣传工作,但没有开展实际性白蚁防治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1、争取相应白蚁预防工作经费,向双牌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协调财政部门将白蚁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白蚁防治工作正常开展。2、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实操能力;2024年3月,中心组织2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培训班,并获得继续教育证书;2024年暂受理2起白蚁灭治工作;2024年5月开展双牌县公租房白蚁防治宣传活动。

    7、聘请公租房物业管理程序不规范。我县城区公租房聘请物业公司两个,分别为湖南新勤物业管理公司和永州立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新勤物业是2020年8月13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的,而立新物业是2021年8月29日县住保中心指定聘请的,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确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因合同中已取消物业补贴费用,未使用县财政资金,咨询财政相关部门不需要采用招投标程序,按要求与两物业公司续签。

    8、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县保中心领导班子对遗留问题主动作为不够,办法不多,导致目前还有4个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一)房产局建设的双牌县紫金公租房三期(135工业园公租房一号工地)A、B标项目拖欠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永州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04.03万元账款;(二)双牌县紫金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年的建设项目到现在还只是完成主体工程,整个项目还没有完全竣工;(三)紫金二期和紫金三期高层公租房竣工两年多一直没有办理完竣工结算;(四)历史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历史欠款问题。目前我县已结算完成的项目还欠1394.5171 万元。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1、紫金公租房三期(135工业园公租房一号工地)A、B标项目拖欠304.03万元账款已全部拨付到位;2、紫金路城市棚改区改造项目,2016年的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3、紫金二期和紫金三期高层公租房县财评中心正在进行竣工结算价审核中;4、历史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历史欠款问题已结算完成的项目1394.5171万元,目前已还欠款620.2622万元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内容不全面。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例如,2021年度集中学习内容有欠缺,2022年度无本单位理论学习计划。第一次集中学习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第二次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第三次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2021年度、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环节不到位,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学习缺中心发言、学习通报。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有差距。例如2023年2月7日调整分工后,由非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度下半年未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2、重新调整了班子分工,明确由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下发了《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3、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已召开。

    10、履行“党管保密”职责有欠缺。一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2021年至2022年,党组未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021至2022年工作要点中无保密工作安排,没有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存在不足。保密工作制度不健全,保密工作制度种类不全,无涉密文件定密、涉密采购等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涉密文件、涉密室及计算机等管理欠规范,无保密员政审培训相关资料,对涉密人员离岗未进行脱密期管理;文件管理不规范,登记台账要素不全,单位无保密室,单位未配备涉密计算机,办公室的2台非涉密计算机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内部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1、成立保密领导小组;2、加强保密工作的业务培训;3、将保密文件与其它普通文件分类管理,提质管理;4、加强送阅、传阅文件保密工作,传阅文件采取值传方式,严把传阅范围的确定、传阅登记、阅件限时、监督领导签字等传阅环节,确保了文件传阅中的保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传阅和保管党内机要文件;5、已向保密局申请采购国产电脑2台,2024年年底即将更换2台国产电脑用于综合室。

    11、违反“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双编发〔2020〕5号关于印发《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民人员编制规定》,县住保中心应设:综合室、财务室、保障性住房服务股、市场服务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股5个内设机构。中心违规将市场服务股加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股,合并成一个股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设置要求,已增设了房屋维修资金服务股。增设后已有5个股室:综合室、财务室、市场服务股、保障性住房服务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股。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发现的问题

    12、违反财经纪律支付,存在廉洁风险。一是将工程款拨入私人账户。2023年1月县住保中心将应当拨付给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的82万元工程款违规拨付给蒋某等9人,导致中心与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权益纠纷,二是财务处理混乱易造成资金流失危险。2019年紫金公租房三期(乐福地)供电工程款合同价35万元,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定为28.4983万元。2021年2月,县住保中心以直接支出方式支付工程款9.88万元,无法体现实际支付工程金额。三是违规支付监理费。2021年2月和2022年6月,县住保中心在支付紫金二期、三期公租房工程监理费时,将应支付给湖南某管理有限公司的延期监理费14.1853万元和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理费9.11万元,违规支付给非公司合同确定的监理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对当时负有领导责任蒋某、直接责任人陈某进行谈话,并要求陈某写检讨书;对当时的将工程款拨入私人账户进行情况说明并后续会议研究工作凭证;2、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租房后期维修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3、完善集体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民主监督。(2024年5月20日召开会议研究)

    1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21年住保中心花费1.6784万元,在无单价、无收货单、无移交单、无固定资产登记的情况下,为此经二期段桥公租房小区物业办公室配置了25个文件柜和6套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管理无据可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说明;双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申请表及后续相关财政支付凭证资料;2、下发了《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固定资产申报工作由财务室负责。

    14、违规安排职工入住公租房。2022年10月26日,县住保中心以疫情防控值班名义,违规擅自将两套紫金二期样板公租房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且没有收取租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工作人员陈某已补缴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租金共计1560.37元,2024年3月因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已办理退租。2、工作人员邓某、周某为一户已补缴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租金共计1264.12元;周某符合条件,已补缴申请资料;3、中心职工申请公租房同等参照《双牌县公共租赁房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15、形式主义较为突出。一是会议频次过多,县住保中心各类会议逐年增加。2020年部分会议记录遗失,无法统计。2021年召开会议40次,2022年召开会议58次,2023年召开会议127次,其中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例会36次,给全体干部职工造成了负担。二是应付式撰写汇报材料和总结县住保中心在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谋划情况中表述,当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既为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后,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的总结依然表述为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022年的总结暨2023年工作谋划材料落款时间为2022年1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1.精简会议,周例会改成双周会议,每月第二周为无会周,每周星期二为无会日;2024年9月以来,与同期相比,少开会议5次,同比下降8.77%;2.严把会议质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原则上会议时长在一个半小时内,凡是小范围内传达部署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不召开全局性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就不单独召开;3.汇报材料和总结,严肃认真对待,加强审核,以防止“虚、空、假”现象发生。

    16、公租房租金收缴不及时,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截止2023年底,县住保中心直管公租房共有583户欠缴住房租金,累计拖欠租金128.15万元,其中拖欠租金4年以上的13人,共有28户欠缴门面租金。累计拖欠租金20.65万元。2021-2023年乡镇公租房欠缴租金85.49万元。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1、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力度,多方位提高收缴成效,租户租金到期前1个月采取电话催缴、集中发送催租短信、上门催收等方式;截止2025年2月7日,583户欠租户中还余207户51.56万元未缴,其中拖欠租金4年以上的还余5人未缴,已收回25户门面租金,还余3户欠缴22752.69元;乡镇公租房租金已收回52.43万元,还余37.45万元未缴,乡镇已按公租房实际入住情况应缴尽缴,实际上不存在欠缴问题,因实际入住率未达90%产生的理论租金(37.45万元)不予以追缴。2、分组分片包干式催缴,对超一年以上仍不缴纳的走法律程序进行收缴,在4月底之前,划分责任小区,将拖欠租金超1年以上的交由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执法调查取证,下达欠缴租金限期缴纳决定书,之后仍不缴纳的,交法院强制执行。

    17、违规支付物业管理补贴资金。因住保中心审核把关不严,在支付新勤物业2020年11月至2023年12月党校公租房物业管理补贴时,未将县应急管理局已支付物业管理的第二栋公租房补贴和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疫情防控隔离期第一栋和第二栋补贴剔除,导致多支付新勤物业党校公租房物业管理补贴5.898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核实补贴金额,及时追缴违规发放的物业补贴资金。2024年8月经过法院民事调解,住保中心与新勤物业达成协议:新勤物业自愿退付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2月22日疫情防控隔离期间党校公租房物业管理补贴9800元。

    18、干部长期不轮岗,存在廉政风险。县住保中心中层干部在一个岗位任职多年不调整,如保障性住房服务股股长唐某和市场服务股股长江某任现职分别超过7年,江某2017年至今一直担任市场服务股股长,2019年起兼任房屋维修管理股股长。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求,在2024年度重新研究调整唐某、江某两位同志的岗位,进一步明确职责,江某同志已调整为房屋维修资金股股长,唐某同志因2024年湖南大审计检查和“潇湘安居”专项整治行动暂未调整,但物业管理工作已调整至市场服务股其他业务工作待后续检查完毕之后再研究调整,2025年人员分工将唐某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工作,任队长一职。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书记邓某同志在2023年3月6日召开的2022年度中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未按要求报告其2016年6月至2020年3月在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期间,因虚列费用、虚构会议、套取工作经费、违反财经纪律、无文件依据发放奖励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的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在今后民主生活会上主动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做到应报尽报。2024年1月19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邓某及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上报个人重大事项。会上,针对2023年受到的组织处理,邓某、蒋某在会上做了检讨。

    20、“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2020年至2022年,县住保中心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3次,其中20次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只是一把手在会上通报情况,班子成员没有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以来“三重一大”会议严格遵守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更积极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到会指导工作。

    21、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有压实。2020年至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8次,纪检组参会共计6次,大部分会议未参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住保中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通知驻纪检组成员,会议无法参加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会议内容。

    22、落实以案促改不到位。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2023年邓某同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被诫勉谈话,2022年蒋某同志因违规饮酒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张某、陈某同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被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住保中心未将上述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1、召开专题会议,2024年6月17日班子会议专项通报相关问题,7月25日开展县住保中心落实以案促改工作专题会议,做到举一反三,让知错者知错就改,让所有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023年邓某同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被诫勉谈话,2022年蒋某同志因违规饮酒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某退款7148元;2、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股室长之间以及与重点风险人员之间的提醒谈话,从严落实“一岗双责”。

    23、党的建设落实不力。2020年以来,县住保中心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1、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扎实抓好党建基础工作,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五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召开党员大会3次、双述双评、七一参观道县陈树湘陈列馆;2、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组织健全,进一步落实党建制度,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实行党务公开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和学习,以保证党组织的纯洁。。

    24、公租房保障没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租房租金标准(临时)于2019年审批至2020年到期至今,历时4年,县住保中心未推动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也没有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1、积极向县发改局提出租金调整申请,按照其要求准时提供申请资料;2、主动与相关租金审核部门沟通,依规推动租金价格的审批程序,确定好租金价格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公示。3、2024年9月23日上会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三听取关于双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情况汇报。

    (四)反馈方面:聚焦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25、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一是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关于有房有车以及公职人员享受租赁补贴的问题”还没整改到位。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租户8户,目前还有1户没有退租;不符合公租房补贴的对象共有6户,还有3户没有退缴租赁补贴。二是巡察期间交办立行立改的公租房增压费清退问题,截至目前还有715户1.24万元未退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巡视指出我县有房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公租房住户8户:核实符合条件1户,已清退7户;不符合公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6人,已全部整改到位,收回交办金额7625元;2、县委巡察期间交办立行立改的公租房增压费清退问题,截至目前还有715户1.24万元未退还,及时追缴补漏。截止到2024年9月3日,核实732户12687.77元未退,已清退到位723户,退缴总费用为12501.86元,其中充水费626户,退现金97户。剩余9户因无法联系,公示之后将增压费充值到租户水费中。3、以本次巡视巡察为契机,严把租赁补贴审核关,提升工作能力,防止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全面整改,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巡察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有力促使我单位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单位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

    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聚焦主业,深化责任担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全县住房保障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让住房保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7722850;电子邮箱:3146158692@qq.com。

    中共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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