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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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0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9 18:25
    • 名称:双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情况
    • 文号: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情况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情况

    单位概况: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将县住建局的职责、县规划局的行政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161日正式运作,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城乡规划执法大队、招标办、城建档案馆局辖企、事业单位:县规划设计院、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建筑设计室、县建筑工程公司、湖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湖南康楚建筑园林公司、湖南新祥建筑公司、湖南环球公司、湖南盛科公司等9个单位。现有局机关工作人员25人。

    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乡镇建设、村庄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市政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简称“五规五建三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负责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负责双牌城区勘察。市政工程坝测量;指导县城规划、建制镇规划、村镇规划及其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研究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承办城镇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的有关工作;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监督;负责中心城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和已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建设工程的规划执法监察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内建筑节能工作。

    ()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中心城市城区的建设;负责县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

    ()负责中心城区雕塑的规划、建设;参与、指导全县风景名胜点的审定报批及规划建设。  

    ()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合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埋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定全县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调查和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差规范性文件。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检测试验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指导、监督城市综合开发的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与规划,加强勘察设计、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管理,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指导和拟定规划建设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建设科寂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管理行业成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二)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冷水滩城区规划建设规费的收取与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和市本级市政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筹集和管理城市维护资金、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督促各项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核算和内审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规划建设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规划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四)负责全县系统的行业统计并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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