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35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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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4-09-18 16:25 - 名称:
双牌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文件 - 文号:
双牌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文件 |
双普法办〔2024〕2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及省市驻12.4双
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双牌县县直国家
机关及省市驻双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和《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应于2024年9月26日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布内容及模板请参看附件3),并将公示的网址以附件4表格电子档形式报送至yfzx303@163.com;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清单》任务,完成情况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供新闻稿件、图片等作为依据,打包发送至邮箱。清单公示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网上公示格式模板
4.“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网上公示网址报送表
双牌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 23日
附件1
共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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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党内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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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行业、部门法律普及内容 |
1 |
县纪委监委 |
重点宣传普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 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
2 |
县委办 |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局、外商投资法、归侨侨 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因公出国(境) 管理、港澳、涉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3 |
县委宣传部 |
重点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系统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 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
4 |
县委统战部 |
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 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 反垄断法、广告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
5 |
县政府办 |
重点宣传普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反洗钱、 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6 |
县人民法院 |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专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
7 |
县人民政府 检察院 |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8 |
县发改局 |
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 长江保护法、矿山安全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食品浪费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 拍卖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倾销条例、 反补贴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 国防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
9 |
县教育局 |
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中外合资办学条例、 职业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条例、教育督导条例、 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
10 |
县科工信局 |
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小型企业促进法、 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
11 |
县公安局 |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 人民警察法、人民武装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戒严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护照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看守所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反邪教有关的法律法规。 |
12 |
县财政局 |
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 会计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 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以及其他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13 |
县人社局 |
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教育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
14 |
县自然 资源局 |
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 矿产资源法、耕地占用税法、行政复议法、土地复垦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 |
15 |
县民政局 |
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
16 |
县司法局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爱国主义教育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狱法、 国家赔偿法、禁毒法、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保密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法、 公证执业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法、仲裁法、立法法、禁毒条例、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
17 |
县交通厅 运输局 |
重点宣传普及立法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路政管理规定等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 |
18 |
县住建局 |
重点宣传普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 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
19 |
县水利局 |
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湖南省水文条例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
20 |
县农业 农村局 |
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 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21 |
县卫健局 |
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苗管理法、 医师法、献血法、生物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
22 |
县审计局 |
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 |
23 |
县文旅 广体局 |
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电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反兴奋剂条例、 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以及体育领域新修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
24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点宣传普及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 |
25 |
县应急 管理局 |
重点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抗旱条例、防汛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26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商投资法、 价格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 电子商务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认证认可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湖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打击侵权假冒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
27 |
县统计局 |
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28 |
县林业局 |
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湖南省植物园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 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 湖南省促进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
29 |
县医保局 |
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价格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筹资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30 |
县城管局 |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永州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
31 |
县交警大队 |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 |
32 |
县总工会 |
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
33 |
团县委 |
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
34 |
县妇联 |
重点宣传普及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 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
35 |
县残联 |
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
36 |
县科协 |
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
37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重点宣传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社会信访条例、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38 |
县信访事务中心 |
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法律法规。 |
39 |
县机关事务中心 |
重点宣传普及反食品浪费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
40 |
县气象局 |
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长江保护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实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气象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 |
41 |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
重点宣传普及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42 |
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
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 |
43 |
县消防大队 |
重点宣传普及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
附件2
双牌县县直国家机关及省市驻双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共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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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0.深入开展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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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个性指标 |
1 |
县纪委 监委 |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和监察对象 做纪律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深入学习宣传监察官法、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强化依法履职意识,维护国家监察权威。 3.以“12·4”国家宪法日、“3.23”廉洁文化主题日活动为契机,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
2 |
县委办 |
1.通过中心组、党支部等方式学习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 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法律。 3.落实《双牌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 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单》,深入学习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推进“送法到台企”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等惠台政策。 |
3 |
县委 宣传部 |
1.围绕网络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当事人等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 2.指导县内新闻网站打造普法宣传网络平台升级版,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 4.积极参与2024年“全省网络普法行”系列活动。 5.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著作权法。 |
4 |
县委 统战部 |
1.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将法治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典、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中, 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和税法为重点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班。 3.加强对所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的法治培训,年内开展普法讲座不少于2次。 4.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5.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6.年内赴民族乡、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普法宣传不少于1次。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 |
5 |
县政府办 |
1.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湖南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典当行分类监管评级办法。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 3.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融资担保融资担保 建议修改为 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开展学习宣传, 持续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做好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和典当 建议修改为 年审工作。 4.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
6 |
县人民政府 法院 |
1.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普法活动。 2.全年开展“公共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 3.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4.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栏目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5.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 法律实施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6.按要求做好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7.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8.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
7 |
县人民政府 检察院 |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 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点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突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 4.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普法。 5.推动“一心为公”“双衔接转化”工作走深走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 充分发挥六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 6.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
8 |
县发改局 |
1.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价格认定条例、 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 4.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涉粮法律法规,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5.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宣传粮食安全和涉粮法律法规。 6.围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 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等开展普法宣传。 7.加强中央、省委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 8.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 9.深化开展“法律进企业”,组织开展外商投资法学习宣传活动。 |
9 |
县教育局 |
1.在教育政务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平台适时发布法治建设动态, 充分利用部分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特点,及时宣讲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2.每年12月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活动。 3.组织全县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积极组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比赛。 4.联合县司法局、团县委开展“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5.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
10 |
县科工 信局 |
1.局党组中心组开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和宣讲。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推动法律、科技、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法规。 3.广泛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将经常性普法贯穿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4.组织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普法工作。 5.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1 |
县公安局 |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校园法治安全教育活动, 并组织开展防性侵、反拐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开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9.推动公安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10.组织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活动。 |
12 |
县财政局 |
1.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 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件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 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局法治宣传栏(专题)、 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行政执法, 并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深入学习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 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5.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13号)。 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过程中普法。 6.深入学习宣传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 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7.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学习。在新出台或新修订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时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8.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培训学习。 |
13 |
县人社局 |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调解仲裁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 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4.开设政策超市,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文件,提高群众对人社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
14 |
县自然资源局 |
1.组织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 2.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12月在全市系统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 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4.组织局机关青年干部开展“业务大比拼、全员大学习活动”。 5.组织对《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开展重点宣传。 |
15 |
县民政局 |
1.深入学习宣传慈善法、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3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16 |
县司法局 |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3.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守法意识。 4.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 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5.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解决矛盾纠纷。 6.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 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7.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 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反拐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8.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9.利用司法行政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
17 |
县交通厅 运输局 |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宣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重要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2.结合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理念, 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学习。 |
18 |
县住建局 |
1.加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 2.组织开展1次《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普法宣传。 3加强学习宣传《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效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迈向新台阶。 4.做好《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宣传工作。 5.加强学习宣传《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入学习住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6.开展非法违法建设和非法违法使用房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19 |
县水利局 |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 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 ,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 3.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4.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水利工程意识。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进行水土保持意识。 6.利用“安全生产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进行宣传,提高水利安全管理水平。 |
20 |
县农业农村局 |
1.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2.利用农村重大节日、法律发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4.组织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5.深入开展普法进农村活动,充分利用驻村帮扶工作队平台,组织帮扶干部开展入户普法宣传活动。 |
21 |
县卫健局 |
1.围绕“医师节”,开展医师法主题宣传活动。 2.围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 3.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大讲堂”,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4.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岗位职责需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及医疗卫生法治能力培训。 |
22 |
县审计局 |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时间节点, 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审计法、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 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各1次。。 3.积极参加全市审计机关集中整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全县审计人员以打铁还须 自身硬的勇气带头学法、尊法和守法。 4.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特约监督员等参与现场审计调研、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 |
23 |
县文旅广体局 |
1.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公共平台,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 “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2.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年内不少于1次。 3.结合培训开展普法,组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节目内容审核人员开展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年内不少于1次。 4.通过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5.加强重点领域的治理,通过现场检查或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传输机构及酒店违规接收、 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等问题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6.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作播出1期法治节目, 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7.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8.加强对新修订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推进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服务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 9.针对新修订的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做好宣传解读。 10.组织对《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开展重点宣传。 |
24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 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
25 |
县应急管理局 |
1.加强对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突出对突发应急事件应对的法治宣传。 2.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进以案释法,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推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3.抓住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国家119消防日、国家宪法日等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积极参与全国性应急管理普法活动。 |
26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学习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 “食品安全宣传周”“6·9国际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 开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质量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农资打假下乡、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氛围。 4.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普法宣传。 5.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
27 |
县统计局 |
1.组织全县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 2.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相结合,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
28 |
县林业局 |
1.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颁布、修订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2.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进行集中宣传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 3.利用节庆普法,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一系列林业重要节庆活动, 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 |
29 |
县医保局 |
1.通过网站宣传、讲座、组织统一学习、编印资料等多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法办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办法实施条例、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 建议修改为 六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 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办法》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6.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法治专题的培训。 |
30 |
县城管局 |
1.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2.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3.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 |
31 |
县交警 大队 |
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
32 |
县总工会 |
1.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2.进社区开展职工普法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 3.开展“宪法进企业”和公益法律大讲堂活动。 |
33 |
团县委 |
1.联合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2.开展青少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3.开展青少年禁毒防毒宣传教育。 4.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5.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34 |
县妇联 |
1.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用妇女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法治精神、法律知识、 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2.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家庭教育民生实事“向阳花”行动, 宣传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普法精品课程,依托“湘妹子”视频号平台线上培训家庭教育讲师, 将普法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形成全社会弘扬家庭美德良好氛围。 3.参与“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联合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活动。 |
35 |
县残联 |
1.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盲人节、 湖南省无障碍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整合力量,结合乡村振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权益保障、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信访维权等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进行相关的普法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残疾人证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面向残疾人群体、用人单位、社会公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根据残疾人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36 |
县科协 |
1.结合 “全国科普日”活动,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工作。 2.在“4.15”、“11.1”等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间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单位展板、电子显示屏以及网络平台宣传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
37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1.组织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普法宣传活动。 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公开审批和服务的过程、 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38 |
县信访 事务中心 |
1.加强对《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的宣传、推广、运用、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提升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2.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
39 |
县机关事务中心 |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学习宣传。 |
40 |
县气象局 |
1.结合世界气象日、全国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突出宣传宪法。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3.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业务培训。 |
41 |
国家税务总局 双牌县税务局 |
1.结合国家宪法日、税法宣传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税务系统税法政策宣传不间断、纳税服务宣传不间断、诚信纳税宣传不间断。 深化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 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把税法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税法走进千家万户。 4.不断丰富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并推广税收法治文化作品。 |
42 |
市生态环境局 双牌分局 |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至少1次。 2.充分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宪法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 3.适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 4.积极参加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
43 |
县消防 大队 |
1.结合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考评工作,做好普法工作。 2.宣传贯彻实施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3.以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中心为阵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活动。 |
附件3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各责任单位网上公示格式模板
2023年度XXX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XXX单位 |
公共普法内容 |
|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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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普法平台 |
局网站、XX平台等 |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
分管领导: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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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 |
2024年度XXX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XXX单位 |
重点普法任务 |
这个空格里要填写“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的内容 |
附件4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网上公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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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无需加盖公章,各单位报送电子档案备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