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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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67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2-18 09:08
    • 名称: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双住建发[2019]6号


    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2019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会、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特殊时段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20192月至5月,在全县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严管控”的要求,通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 (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进一步压实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责任,落实住建部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集中整顿出现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集中严惩推诿责任拒不执行指令的责任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有效预防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乡危旧房治理等重点项目。

    三、排查重点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重点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

    2、重点查处监管部门下发指令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项目。

    3、重点排查重危大工程的识别和管控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起吊、提升等建筑施工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二)城乡危旧房治理

    1、城市危旧房治理,由房管部门、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属地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头落实安全责任,质监站负责安全监督。

    2、农村危旧房治理,质监站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抽查和督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四、时间步骤

    20192月初至5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初至3月上旬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它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十天一报制,报告具体检查情况到质安监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上旬至5月7日)

    建工股、质安监站在企业及其它主体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非治违工作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县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重大安全问题隐患的项目,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及拒不整改责任单位(人)要进行顶格处罚。

    (三)总结分析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

    对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股室、站所要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化履职尽责,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学选任组长;副局长秦伟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工股,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查,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三)严格执法处罚。质安监站、执法大队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在建项目监督抽查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媒体曝光。广泛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等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

    (五)追究问责机制。我局将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典型案例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单位予以通报;对因行动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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