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22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6-15 16:26 - 名称:
县政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 文号: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窗口集中审批服务、代办证件和行政审批;督查行政审批,接受处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政务中心运行,清理、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加强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单位的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亨受独生子女人数5人。单位主要资产有:小轿车1台,办公用房1900平方米,办公计算机56台,复印机2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2台,空调18台,办公电话26台,网络通讯设备3套。
四、本年预算总收入164.66万元
(一)正常经费拨款95.4万元,(含工资、津补帖、福利等)
(二)行政事业性收入20万元;
(三)上年结转49.26万元。
五、本年预算总支出的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64.66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76.34万元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29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3万元
4、 其他资本支出3.60万元
六、 “三公”经费预算:
按“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分别列示4.94万元、2.5万元、0万元。
七、收支结余0.0万元。
八、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凡上级追加资金或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相应增列收入及支出,年终报告人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